1 ) 《沥青丛林》:一场无谓而又必然的犯罪
《沥青丛林》:一场无谓而又必然的犯罪
@霁月轩客
《沥青丛林》(The Asphalt Jungle)这部电影精彩地讲述了一伙城市犯罪团伙盗窃珠宝的过程及其覆灭记。作案者可谓犯罪精英中的精英,有绰号“博士”的高智商犯罪分子林登·施耐德,有高学历、熟谙法律又有钱的艾默瑞,其余如开锁、驾车、打手,都是经过面试考核和筛选的。这样一次经过精心策划的盗窃做案,结局却是彻底失败:死的死,抓的抓,无一人幸免。艾默瑞饮弹自杀,博士人赃俱获。
博士本人将失败的原因归结于“意外连连”。爆炸开锁“意外”地震动了报警系统,“锁匠”意外地被走火的枪击中,最保险的考比“意外”地成了“叛徒”。更大意的是,他因为多听了一段舞曲而让警察逮住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聪明如博士者,居然没有认识到一开始他找艾默瑞合作就找上了失败。更由于他的错误决定,迪克斯、戈斯、路易斯这帮人,像一群飞蛾扑向了篝火。计划的成功需要两点保证:一是如何盗到珠宝,二是销赃的问题。第一点需要钱,第二点需要社会门路广泛的精明人士,艾默瑞成了博士眼中首选。然而,一个可怕、致命的事实是,艾默瑞成了“破产大亨”,作案的雇佣费尚且无法支付,更别提收购赃物了,以致为了弄到钱要将宝石低价转手给保险公司。等待艾默瑞的现金,让博士浪费了不少时间;艾默东窗事发自杀后,博士不得不提着几公斤的宝石逃窜,弃之可惜,留之又危险,狼狈至极。
一个注定失败、什么也得不到,还要付生命代价的珠宝盗窃,当然是一场无谓的犯罪,但这也是一场必然进行的犯罪。
首先,艾默瑞正需要这样一场作案。经济上,他完全破产了。他怎么会不破产呢?家里要维持体面的生活,老婆由六个仆人服伺;自己又挥金如土,还包养着二奶。在这样昏暗而焦燥的状况下,博士和他的鬼点子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让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只是他经济上太拮据了,贪婪使胃口变大,以致想独吞所有珠宝。
博士刚出狱,也需要钱,不是一点钱,而是很多的钱,这样才够他移民到墨西哥,享受阳光和少女。他是一个有梦想、会享受生活的人。博士的失策,如果是被艾默瑞完全欺骗倒也罢了,当他警觉到事实时,却仍然干下去,那只能说是愚蠢了。其实,知道博士梦想的人,就应该清楚“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道理。无论如何,他想赌一把。大不了坐牢,反正他也算是快把牢底坐穿了的人,不在乎了。
那个叫鲍勃·勃兰诺的家伙,是影片中死得最早的涉案人员。他的作用不可小觑,独吞珠宝,艾默瑞本来只是“想”而己,有没有这个胆还是个未知数。鲍勃成了他的军师,使他胆大妄为起来。鲍勃是个吊销了执照的私人侦探,替艾默瑞跑腿讨债,过的也是风雨飘摇的生活,艾默瑞的贪婪也激发了他的贪婪。最后枪杀还被抛尸河中,怎一个惨字了得。
迪克斯也正在到处借钱。他没有理由拒绝博士提供的酬薪丰厚的工作。另外,他像博士一样,也是有梦想的人。他想衣锦还乡,从此过上天堂般的田园生活。也许,正是这种相似点,令他坚定地与博士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他终于躺在了家乡牧场草地上,不是带着大叠的钞票,而是淌尽最后一滴血的枪伤。
还有其他人,都有着相同或相似的理由,参与这样一场万劫不复的珠宝盗窃。
无谓而又必然,这就是悲剧的宿命,深深地烙在了每个犯罪者的身上,当他们躬身于沥青丛林街角时,身后投下了黑色的影子。
2 ) 黑暗世界群像
Raymond Chandler说:"街道上尽是比夜晚还要黑暗的东西."这部电影似乎就是为了应证这句话而拍摄的.它简直就是一部美国社会犯罪世界的剖面图.
这是一部迷人的电影,一部值得慢慢品味的电影.这主要是因为导演成功的运用了当时并不常见的多线叙事方式,多层次多侧面的描写了一群有着复杂性格和背景的人物.(其中绝大多数是不法份子).
"博士",是一位高智商的犯罪者,一位经验丰富的犯罪者,一位职业犯罪者,因为以上几点,他也是一位在黑道圈中"备受景仰"的人物,进监狱对他来说,就像回娘家一样.他从不带枪,"因为那可能让你杀死逮捕你的警察",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当他最后被警察认出之后,也没有抗拒逮捕的打算."被逮捕"对他来说只是一种他经常面临的职业风险.
"流氓律师"Emmerich,把他和"博士"作对比是很有意思的事,他们都具有迷人的风度,高智商,(后者已经破产,想骗取前者抢来的珠宝,然后远走高飞.前者很快就识破了后者的诡计).后者为了维持表面奢华的生活而犯罪,维持一个洁身自好的好公民的公众形象对他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说,"面子"对他的人生来说是最重要的.)所以,他会在犯罪事实东窗事发之后,选择自杀.虽然被捕只意味着两年徒刑.这让前者感到大惑不解.两个人从某种程度上都败在了女人身上.(Emmerich死于意志薄弱的情人对他不利的证词,"博士"的被捕源于他想多看一会女孩子的舞蹈.)
开设"地下赌场"的Cobby,对他来说没有"盗亦有道"的概念,有钱就是一切,(他在没钱的Dix面前趾高气扬,在有钱的Dix面前低声下气)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是他的终极生活目标,所以导演"安排"他成为"叛徒",一点也不让人意外.
犯罪界的"孟尝君"Gus,他是"盗亦有道"的忠实实践者,所以他帮助落难的罪犯掩盖罪证,所以他帮助受伤的同伙请医生,所以他恨不得在监狱里杀了"叛徒"Cobby.
"爆破者"Lousi,他也是一个职业犯罪者,家里有老婆和孩子要养,有贷款要还,他很不走运,中了流弹,不幸死亡.他的死让我想起了那句老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Dix,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这部电影的主角,他从一个农场主的儿子堕落为一个犯罪者,似乎导演对他很同情,(他的父亲因为经济大萧条而破产),他最后死于自己的农场可以说是导演对他比较"体贴"的对待.
警察Ditrich,这世界上总有好警察,总有坏警察,这本是这个社会体制的一部分,Ditrich就是一个坏警察,一个受贿的警察,平时他一边开心的收着黑钱,一边做着受人尊敬的警察工作,但谁知道一次平常的珠宝抢劫案,牵连到了他,使他也和那些罪犯一起,将饱受牢狱之灾,但这又能怪谁呢?所谓,"天作孽,犹可为,人作孽,不可活."
警察暑长,他是那种所谓的"好警察",我不认为他是什么警察中的英雄,他只是尽忠职守的做好了本职工作,警察和罪犯天生本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仅此而已.
其实探讨一下导演在这个黑色电影中所持的立场是非常必要的,我觉得导演虽然为电影中许多罪犯寻找了各种各样犯罪的理由(譬如有人要养家糊口,有人因为经济破产……)但导演的观点还是很明确的,"不管基于何种理由,犯罪者应该被严惩."我的根据有二,其一:电影中警察暑长那段:"如果没有强大的警察队伍,犯罪世界必将猖狂无度"的演说.其二:电影结局:所有罪犯横死的横死,被抓的被抓,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也.
3 ) 电影台词节选
●如果我再看见你赶一只猫,我会打的你满地找牙。
●在一个地方长大,然后被迫离开。一定很可怕
●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都在为我们的罪恶打工
●如果你想要新鲜空气,这个城市是没有的
●大孩子,你得到了什么,面子,什么也没有。只是面子,而当它倒下的时候...
●古老的肮脏的政治
●他们其实没什么不同,毕竟,犯罪只是人类行为的一种偏差而已
●是我太饥渴了,贪婪使我盲目
●你已经做得够好了,别担心北鼻,你会有很多旅行的
●如下
●如下💚
4 ) 冗余的形象
构图精致但不够极致;叙述结构松散;节奏缓慢;人物塑造利弊各半。总的来说,影片比40年代的黑色片有创新之处,但力有未逮。特别是人物设置不够凝练,譬如私家侦探、梦露都可有可无——那就当拿起奥卡姆剃刀毫不留情地切下去——在描述律师之频临破产时,完全可以一笔带过,因为影片之关键是在偷和跑上,因此律师和梦露那段纯属浪费胶片。
相较而言,匪徒的塑造较为成功,格斯和迪克斯以及路易(看得出导演特别在路易的话痨上,下了功夫),但是,迪克斯的形象太过憨;那种本能式的粗鲁表现仍欠火候。另外一点就是摄影和剪辑的套路化,大大降低片子的质量。MS和CU,就这么两种变化——开头时的远景配合构图不是很好么?
5 ) 还是乡村之梦
接近两个小时的影片,看的我一路很难受,注定毁灭的罪犯们的命运让我的心一直很纠结,这部片当然很出色,但是看的我那么难受,我只能给它三颗星.赫斯顿总是太严肃了吧,就像片中的那位警长专员一样.很正义,但是让我喜欢不起来.
影片最动人的地方,是展示了每个罪犯的柔软.除了最先被干掉,也是心肠最硬的那个私人侦探以外,其它的每个人有自己善良,柔软的地方.他们好像是可怜的小动物,带着自己个性上的弱点,垂死挣扎在都市这个罪恶的丛林里,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
和漩涡之外一样,我在里面看到了对逝去的乡村生活的缅怀.片名,沥青丛林,就很好地表现出了对城市的批评.里面的主角,是口碑颇差的大流氓,可是他最终要回到风景如画的农场里死掉,死在伴随着他长大的马儿们的身边.他们其实都不是坏人,只是罪恶的城市吞噬了他们.
6 ) 夜阑人未静
看微评很多人说这样的题材放到现今好莱坞来拍一定会更好看,这点我不置可否,毕竟“好看”的标准,影片中盗窃珠宝的段落只有十分钟左右,不到全片时长的十分之一,似乎主创并不在意这一章节,如同很多现在的犯罪电影,人物刻画的篇幅也不到十分之一,你瞧,大多的电影也就100分钟左右,时间紧,任务重,追求的是电影艺术
硬派的侦探小说从本质上更接近经典文学作品,案件本身的复杂性远比不上人物命运的复杂性来得重要,通常情况下,人物的性格引导了行为,诸如做出决定、选择盟友等等,却又间或的制造一些计划之外的麻烦,从而改变命运,让剧情急转直下,主人公遭遇重重困难险阻,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或因邪恶贪婪受到惩罚,而性格上偶见光辉更加增添了悲剧色彩。早期的黑色电影植根于美国犯罪题材小说,却又不局限于此,休斯顿的处女座《马耳他之鹰》被很多人认为是黑色电影的开山之作,而本片又不同于《马》,前者以鲍嘉为中心,众多人物簇拥而上,而本片中的几个主要人物的刻画比较平均,没有明显的主次。影片前半段迪克斯借钱的几场戏看似与偷盗无关,实则明确了几个主要人物的性格,是一种前瞻性的描写,片中有一个细节,库比为教授安排住宿,留了风尘女子的电话,教授欣然笑纳,并从该女子口中听到律师即将破产的传言,情节上引出律师破产之事,细节上又交代了教授的生性好色,结尾为了看女孩跳舞而耽搁了逃跑行程也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影片中最让人同情的角色当属迪克斯,虽然担当的是三个助手中的“流氓”一职,但既不好色,也非穷凶极恶之徒,他从不赖账,信任朋友,帮助无家可归的夜总会小姐,称得上是个顶好的人,弥留之际对童年家乡往事的言辞让我想起了《公民凯恩》中的让众人迷惑的“玫瑰花蕊”,最终,迪克斯拼尽全力回到了家族的农场,却流尽了自己的最后一滴血,让观者唏嘘不已……
群戏。各角色性格鲜明,感情又足。
因为玛丽莲梦露来看此片,结果只是匆匆一客串。无论剧情里的珠宝偷盗以及黑吃黑的设定在现在看来多么地弱,但仍然比当今某些大片好看太多,真想看一看那个连流氓都一身绅士味道的年代
8.5/10。①犯罪高手男主组织一群罪犯制定周密的计划去抢劫珠宝,虽然计划执行的完美但终究因为运气差+同伙背叛而全部或落网或死亡。②典型而高水平的黑色电影:低调打光、表现主义光影、低照度摄影等。不过影片更侧重于复杂角色们的悲剧感,不够黑色(或者说不够悬疑诡秘)。③运镜与场面调度丝滑而精准娴熟。
觉得节奏可以再干练一点。喜欢结尾的画面,几匹马,默默无语,走向躺在草地上的他。
这段时间一直很迷黑色电影,可我连黑片之父约翰·休斯顿的影片都没看过,怎敢说我喜欢黑片。今天看了约翰·休斯顿的这部犯罪电影经典,果然不俗。首先男主角斯特林·海登让我想起了他主演的老库的黑片经典《杀手》,另外中间的盗窃戏又让我想到了《男人的争斗》。不过这部《夜阑人未静》才是最早的!
故事清晰,人物鲜明,台词犀利,主题也不太过时,仍是John Huston的一贯做法,故事先于风格。比《马耳他之鹰》更优秀。Sterling Hayden的支线太俗,表演也不好,虽然结尾镜头很美;扣一星。
各路人马集结做大型盗窃的设定很容易让人想到男人的争斗和红圈,不过这部没有像法国两部一样展现精彩的盗窃技,花了更多的时间刻画人物。一心想回家乡的混混,想东山再起的黑心律师,刚出狱的德国教授,性格迥异却最后落得同样令人唏嘘的结局,黑吃黑的世界大概只会这样。梦露惊为天人啊,太美了
曾经说过约翰休斯敦(约翰斯特奇斯)和乔治库克(道格拉斯赛克)的剧本结构对PTA影响不小,他们对情节点的精准计算以及线索的清晰铺垫都是如此的惊叹。本片尤其如此,三线交融用得如鱼得水,不同时间的叙事重点也轧地巨准。镜头方面则是“丘山不可承毫发”,以最简单的构图讲述故事(这点和PTA相对不同),的确如同海明威的精简。
又一部黑色电影的杰作。
博士自以为偷盗计划完美无缺,其实每个劫匪的弱点就是最大漏洞。他们都梦想逃离这座柏油丛林。警察局长把Dix说成是一个没有人类感觉和同情心的冷血杀手真气死我了。躺在草地上,马儿在身旁,他终于回家了。
好沉重的片子,当年居然是娱乐片。虽是黑色电影一味的主题,天亮之前走向毁灭,但每一个罪犯都有血有肉便给予观众足够喜欢和同情的理由。另外女性角色也相当讨喜啊,尤其是纯真善良的梦露和隐忍坚强的简哈根。
@filmoteca 2.5 超无聊的主旋律邪不胜正,犯罪者碰上各种倒霉巧合,总能被警察撞上,剧情顺拐到令人无力。除了Doc被捕前的小酒吧戏,其余部分都乏善可陈。梦露真·蠢而美。
9.黑色电影,B级制作,靠风格与情节取胜,50s好莱坞代表,是的《夜阑人未静》才是偷盗题材的发迹之地。|休斯顿拍的不多,写过的倒真不少,他这几部代表均呈现动态构图之间的剪接,不考虑移动摄影,也算独树一帜。那本片也呈现出后公民凯恩但有区别,大量的通过景深调度和小幅度动态完成的长镜头,对明暗对比光和深焦的注重,极大影响了构图与人物状态塑造,狰狞的面孔与阴暗的视觉效果,堪称忧人的噩梦。550
四星半,一群大盗的命运,各自故事都精彩引人,性格栩栩如生,虽然偷盗部分只有十分钟,但之前的组队策划与之后的反侦察逃亡之旅都张力很强,结局令人唏嘘,海斯法典真是混账东西
老男人自知行将被捕,在小酒馆换零钱请女孩跳舞,女孩跳得青春欢快,老男人泪水满眶。迪克森中枪失血过多,硬是从城里开车一路飙回乡下,晕倒在农场里,马匹在他周围嚼着青草。
高智商群体犯罪的典范之作,黑色气质有所不足。犯罪成员及相关人员的形象塑造丰满异常,街头混混、出狱博士、名流律师、赌场老板、腐败警察、夜店舞女,各阶层人士无一例外不面临着现实所带来的道德困境。休斯顿是个风格不明显无固定主题的导演,作品质量对剧本和演员有较强依赖性,注定成不了顶级作者
①还是对话太多了。废话太多。②前面铺垫太长。③偷盗本身很简单哈。也不是电影要表达的重点,但,问题在于,大名鼎鼎的“博士”,坐牢7年之后出狱,居然依然按照7年前的计划来实施,这个跟“博士”的办事严谨的设定不符啊!!④在偷盗前,博士的考虑确实很精密,也考虑到了钻石的销路问题。且他也开始怀疑那个衣冠楚楚的律师不靠谱,但依然执行了计划。这个又跟“博士”身份不符合。⑤再有人情味的小偷,依然是小偷哈,影片的正能量很足哈,团伙基本团灭。⑥那个坏警察,虽然最后没有受到惩罚,但依然很真实哦。。
一边看还一边琢磨着那姑娘咋那么顺眼有梦露的味道⋯⋯多么希望大家伙儿成功奔到墨西哥啊~为了看小妞跳舞而换一堆硬币的热血小胡子
费尽周折偷到宝石悉数被捕或丧命,负数游戏
德国老头赠币观舞,南方硬汉仰卧马场,这两幕情感浓烈的诗意情景有力回击了警察局长对媒体鼓噪之罪犯没人性。他俩,以及另外两位同伙,非但具有人性,而且远高于影片所刻画那些体制内人物,无论腐警黑律还是告密的中间人。可或许是约翰休斯顿太过侧重去表现人性与尊严,强调非法比合法更加高尚,作为智盗片鼻祖的此片在盗的部分反而技术含量不高。场景简单,难度偏弱,时间跨度不够,直接导致有助于增进观众好感的技术专业细节的展示草草了事,太快进入到百密一疏的“诗意正义”标配环节。 而且动机上也有较明显的瑕疵:德国老头早早获悉那律师已破产,也就意味着此次行动将会风险极大,远远称不上完美犯罪,那为什么还要去做?只凭痴迷与梦想的人格魅力不太能解释通顺。至少对不起老头挨揍后躺在床上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