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审判

剧情片美国1982

主演:保罗·纽曼,夏洛特·兰普林,杰克·瓦尔登,詹姆斯·梅森

导演:西德尼·吕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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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5 20:54

详细剧情

  弗兰克(保罗·纽曼 Paul Newman 饰)是一名律师,职业之外,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喝酒,然而喝酒误事,导致弗兰克的业界名声一路走低。为了挽回声誉,弗兰克的朋友米基(杰克·瓦尔登 Jack Warden 饰)给他介绍了一宗大案,一名女子在教会医院中由于医疗事故而陷入了昏迷,弗兰克要帮助女子向医院讨回公道。  对于弗兰克来说,这是一桩难得的好差事,因为他只需要和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就可以有不菲的赔偿金纳入囊中,可是,当他逐渐开始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心中油然而生的正义感令他决定将这起事故追究到底。一边是弗兰克势单力薄,一边是有大企业撑腰的辩方律师,这场官司会迎来怎样的结局呢?

 长篇影评

 1 ) 和教会的下属打官司

名字起得高大上,还是著名导演作品,不过剧情的铺垫过于冗长,节奏缓慢,高潮来的太晚;反正本人是冲着导演、主演的名气,耐着性子看完的。
看完影片之后,只能对《聚焦》栏目的记者以及影片的创作人员表示由衷的敬佩。影片的故事是虚构的,不过背景是正事的,就是发生在《聚焦》的所在地——波士顿。
在影片中,男一号扮演的原告律师,在法庭上除了和被告律师辩论,还要对付被告律师的队友——庭审法官,大家都知道和裁判比赛是什么滋味。影片还只是把矛头对准了教会下属的医院和医生;《聚焦》则是直接把矛头对准教会的主教;面临的困难、来自各方面尤其是教会的压力,有着天壤之别。
本片还揭露了律师打赢官司的诀窍:收买陪审员,找内线打入对手内部;至于指导本方真人排练等,都是必备程序。

 2 ) 我的觉醒需要一针兴奋剂

这是一个个人救赎的故事。穷困潦倒的波士顿律师Frank整天在酒吧虚度光阴,为了生计,不得不穿行于各种葬礼,冒充死者的好友,散发名片推销自己,结果却是每每被发现后赶出门。
Frank的朋友Mickey Morrissey为其争取了一个医疗事故纠纷的案子:委托人在大主教管辖区医院分娩时陷入昏迷,竟而变成植物人,据称是麻醉师的处理不当造成的。接了案子的Frank依然在酒精中继续麻醉自己,Mickey恨其不争怒其不幸的痛斥让Frank幡然悔悟,决心痛改前非。
审判前一晚,Frank去探望因为在生产过程中麻醉手续处理不当而成了植物人的受害者,唤醒其作为律师的职业责任感。大主教不想闹上法庭,怕影响医院的声誉和生意,提出了私了的建议,并开出了巨额的补偿款二十一万,Frank根据风险代理的约定可以从中得到三分之一。但前提是委托人和她的家属不能把因为麻醉不当而导致成了植物人的责任归咎于医院和医生,这笔巨款只是补偿,并不是因为其侵权导致的损害赔偿。Frank拒绝了对方律师的和解请求,自作主张地拒绝和解,他的想法是如果我拿了钱,我就输了。他下定决心把此案提交法庭让陪审团裁决,给在这次事故中造成巨大损害结果的医院和医生以教训。Frank是为了还受害人一个正义,还是为了赢回自己的尊严,恐怕两者兼而有之吧。
在庭审的质证环节,Dr. Towler说,他是完全遵从入院登记表上的信息,给九个小时前进食的病人注射了合适的麻醉剂,也就是说医生在这件事上并没有过失。在Frank向专家证人提问之时,法官却冒出来直接进行交叉质询,失去了其作为一名法官的客观和中立,Frank怒气冲冲地对法官说:“如果你要代替我,希望你会赢。”
Frank的另一位证人是入院处护士,她在接受质证时说,入院表上填写的信息是病人于一小时前进食,按照托勒医生的要求,她修改为九个小时,她有一份原始表格的复印件作为证据,可是法官Hoyle裁定护士提交的表格副本不能作为证据。
在结辩陈词时,没有办法出示医疗人员过失证据的Frank只能诉诸情绪。他沉痛地对陪审团说:我们怀疑信仰,我们怀疑制度,我们怀疑法律,但是今天你们就是法律,不是书本,不是雕像,你们才是法律,我们的祈祷者所求的不过是正义,我相信我们心中有正义。这一番陈词空洞无味,他对陪审员说“正义在他们心中”,这实际上是在要求陪审团基于证据以外的因素作出裁决。但这一番煽情的陈词打动了陪审团,陪审团最后的判决,赔偿金的数额比Frank要求的多。
委托人的医生使用了错误的麻醉剂,其原因我们都知道,也就能理解,医生工作量大,他们已经筋疲力尽,没有仔细核实入院登记表。陪审团做出这样的判决结果,并不完全是想惩罚医生的疏忽,而是因为他说谎,想掩饰自己的疏忽,这对于陪审团来说这种掩饰是不可原谅的,掩饰意味他并没有意识到他的过失造成的难以弥补的后果。
影片一连串的举证规则中,有一条被称为“最佳证据规则”,该原则要求以文件内容而不是以文件本身作为证据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提出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Frank的证人入院处护士出庭作证时,提到其持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被告方律师依据先例指出,复印件有着比原件天然的修改优势提出反对,法官Hoyle裁定该文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词也从记录中删除。Hoyle错了,在被告方和Frank提供作为证据的文件,到底哪一个准确,如果一直都无法确定,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份文件都应该作为证据,让陪审团做出最终决定。
片中Frank不与客户协商,就擅自拒绝对方律师提出的和解建议。从律师职业的角度来看,这明显不是一个妥当的做法,律师代理的权利是委托人权利的延伸,同时诉讼是有风险的。委托方律师应该就对方提出的任何和解协议与当事人解释、协商,并提示相应风险。案件的胜败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审理过程也充满各种变数,而当事人应该在明白和了解这些之后,结合律师专业的建议,自己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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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那些相似与不同——中国与美国的司法

     过年期间看了两部法律题材电影,第一部是《造雨人》,第二部是这部。
   两个故事极相似。从内容而言,都是索赔,前一部是白血症病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后一部是医疗事故受害人向医院及责任医生索赔;从程序上看,也都经过了双方商议和解、法院主持调解、陪审团审判;从影片视角上看,均从律师这个职业铺陈,主线是官司,副线则是律师本人。
   身为律师,看这两部电影的感觉当然与他人不同。老实说,我很感慨:
   1. 以前我一直以为,就象国外朋友所告诉我的,美国等国家的保险公司很文明很人性化,理赔迅速且拒赔少。反观中国的保险公司,不仅抠门无比,而且理赔时常常拒赔,令保险成为陷井。我也一直以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美国没有,而在中国则以其数量之巨浪费了无数司法资源。
   看完两部电影,才知道:很显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时,美国的许多小律师也是要靠做交通事故案件生存的,而且为此还跑到医院去直接找伤者,而那时美国的保险公司也是奸诈恶毒之极,竟然对所有索赔案件都先拒绝,导致许多索赔者知难而退。可见,无论是交通事故还是保险事故的理赔,在美国都经历过一个被动理赔、诉讼理赔的阶段,正是经由这个阶段,才发展到现在的主动理赔、高效理赔的制度。所以说,权利生而有之,但必定须通过斗争取得。
   猜想下,如果中国发展得够快够好,在十年或十几年之内,大量的交通事故诉讼应该也能退出法庭,直接由保险公司理赔。

   2.美国的法治条件比中国的好,关键在于制度设计上。
    法治条件的第一要义是法律本身(完备、合理与否),从我现有的认识看,美国法律的确发达,大量的案例积累详尽了审判历史以来关于各类案件中事实、证据、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技术,和解交易制度在效率与公平间努力求得平衡,而陪审团制度将司法精英与普通人的认识相结合,实现一定程度上的民主审判。这每一项都是中国审判远远不及的。
    比如,本部电影中,最重要的证人K C 护士出庭作证后,被告方引用案例,指出其持有的文件副本作为复印件比原件有着修改的优势,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庭前提交的证人名单里没有该护士,其只能作为惊喜证人,证词只能对抗对方的直接证据。由此,法官宣布其无效,证词应从记录中删除。
   在中国,证人出庭作证应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简易程序是举证期限届满前),这个规定虽然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其它内容一样遭到了许多法官的指责,甚至在许多法院也被或明或暗的不使用,但,在大多数的法院中,它都是适用的,因此,如果在中国,本部电影中最重要的证人根本没有资格出庭作证。
   关于这一情节,还体现了陪审团制度对法官权力的制约。与之不同,在中国,法官在判决上有着决定权,尽管由于他受到法院领导及行政机关领导的影响,但我们不妨把所有的影响人视为一个团体,这些团体对判决的影响不仅是非透明的、非即时、利益化的,而且,是非平民的、少数人的。所以,尽管在美国,陪审团只出现在少数案件中,但它作为终极公平的实现者,不仅给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而且拥有莫大的影响力。好吧,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信访制度,这无疑是对司法的讽刺与嘲笑......

   3.在美国,律师也是不容易的。
   律师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接下案件,此一难也。话说茫茫人海,谁知道你人品如何、法律水平高低,通常是亲朋好友介绍案件,因此,律师必须广布人际关系,而且给人的印象要好。但接下案件仅是刚开始,怎样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并取得其支持才是最大难关。就象本案中,当对方开出二十一万和解的数额时,按照职业道德,首先应告知当事人并征求其意见,而不是律师直接拒绝。要知道,正义的实现是有风险的,当事人应该有选择的机会。如果律师觉得胜算很大就应该向当事人解释并提示风险,然后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电影中,当事人并没有过激的行为,还是让律师上了法庭。嗯,如果在中国,当事人很有可能越过律师,直接与对方达成和解,甚至有可能投诉律师说他是为了更高的分成而冒险拒绝和解。律师并不能因为当事人把事务交给你而包揽所有的决定权,尽管有时把权利还给当事人对律师而言是痛苦的,是让其前功尽弃的。

   律师要取得法官的支持或公正审判,此二难也。两部电影中有三个法官,其中两个都是偏袒被告方的。原因是他们都认为这两个案件应该和解而不应上审判庭。我觉得这点很有意思,在中国,许多法官也乐于调解而不乐于开庭及判决,因为开庭将加大法官们的工作量。不过显然美国法官的惰性更强些,这是因为在美国,案件分流化了,大多数案件不会进入审判阶段,通过各种形式和解掉,这是通称的Adr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而在中国,绝大多数案件都必须审判,即使和解也往往是在开庭后,所以法官也常把调解工作放在庭后。
 这边也顺便提一下,电影中法官们做调解工作时连哄带骗,拿了大棒给萝卜,这点跟中国还是很象的,哈哈哈。

 4.在美国,律师的发挥空间比中国大。
 尽管有上述的两难(当事人、法官),但美国律师的发挥空间还是是很大。
 从电影中看,第一是取证比中国容易多了。〈造雨人〉中,不仅法官到原告家中去取证,而且法官还订下时间让原被告互相到对方处取证,尽管被告不配合,原告还是可以清楚的了解到被告拒绝理赔时的工作人员的名字、职务,最终原告就是凭此取来了关键证人,赢得官司。同样,〈大审判〉中,原告也很容易就知道了当时产房中所有工作人员的名字,从而在护士处取得了突破。哼,这要是换在中国,即使你跟法官铁得很,也不可能有这种取证方式。
 第二是法庭上的发挥空间大。中国的庭审辩论基本上是事实及法理上的辩论,事实又依赖于证据,老实说证据的取舍或证明效力这根本不是一个用法律规定能判别的问题。所以美国设计的陪审团制度是:法官只负责法律技术这块,他主持庭审,而陪审团要干的活才是综合十二个人的智商及情感及逻辑,去判断基本事实。本电影中,尽管法官判定护士的证词要删除,还命令陪审团忘掉证言,但陪审团还是基于常人的认识,作出了支持原告的判决。因此,律师对证据尤其是证人所作的努力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结案陈词也有重要影响。
 嗯,在中国,庭审往往是双方律师针锋相对,但最终是法官根据他自己对事实的判决对法律争点的理解作出判决,所以有时双方律师看到判决书时会觉得某些部分是“判决突袭”,某些部分完全不说理是“不透明判决”。因此,在中国律师要做的不是与对方争辩,而是了解法官的想法,说服法官。从这一点来看,律师作的不是法的工作,而是人的工作。这不仅使大量律师把重点放在公关上,更让法律被自由裁量化,以人代法,各人不同而各法也不同。这种情形如果惯性化并扩大化,那么司法的基础最终会被掏空,取之而代的,不过是行政机关或名为法院的行政机关而已。
  
   
  

 4 ) Dialogue as Litany

But if the script is a paradigm of Aristotelian structure, it is its adroit courtroom give-and-take that bespeaks a ruthlessness that would have been more recognizable on a battlefield. No other courtroom drama in memory is as ruthless in its examination of that much-honored profession, sparing no one, not even Frank Galvin, in its revelation that the client is seen too often as an irrelevant blip on an agenda filled with ego and avarice. When Galvin turns down an opportunity to settle the case out of court, he is confronted by the husband of the plaintiff's sister:

Doneghy, "You guys, you guys, you're all the same. The doctors at the hospital, you...it's 'What I'm going to do for you'; but you screw up it's 'We did the best that we could. I'm dreadfully sorry...' And people like me live with your mistakes the rest of our lives.'"

Later when Galvin interviews the nurse who knows the truth about the malpractice case, even while we see that his intentions are pure and honorable, he's still unable to unshackle himself from the lawyerly conceit that pompous bullying will win the day. The nurse attacks Galvin, accusing him of being like all the others:

Mary Rooney, "You know you guys are all the same. You don't care who gets hurt. You're a bunch of whores. You'll do anything for a dollar. You've got no loyalty...no nothing...you're a bunch of whores."

It is Galvin who recoils from this torrent of scorn, realizing that she is right: while his intentions may be noble his methods still define and stigmatize him. But in the end it is neither a rich doctor who is on trail, nor the legal profession, nor even Frank Galvin himself. The wonder of David Mame's script is that we realize at the end that all along it is we who were on trail. And the jury has found us guilty.

(Good Scripts, Bad Scripts by Thomas Pope)

 5 ) The Verdict - 8/10

The Verdict是一部关于法律和正义的电影,虽然有不少情节不太真实,但是还是能够给观众带来不小的心灵冲击。西方法律体系下的陪审团给人以希望,俗话说世间自有公道,公道自在人心,西方的陪审团往往能够起到纠正腐败和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这恐怕在中国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Paul Newman结尾处的演讲太精彩了,引全文如下:You know, so much of the time we're just lost. We say, "Please, God, tell us what is right; tell us what is true." And there is no justice: the rich win, the poor are powerless. We become tired of hearing people lie. And after a time, we become dead... a little dead. We think of ourselves as victims... and we become victims. We become... we become weak. We doubt ourselves, we doubt our beliefs. We doubt our institutions. And we doubt the law. But today you are the law. You ARE the law. Not some book... not the lawyers... not the, a marble statue... or the trappings of the court. See those are just symbols of our desire to be just. They are... they are, in fact, a prayer: a fervent and a frightened prayer. In my religion, they say, "Act as if you had faith... and faith will be given to you." IF... if we are to have faith in justice, we need only to believe in ourselves. And ACT with justice. See, I believe there is justice in our hearts.

 6 ) 两句话。

法律人才能体会这个“并不澎湃激昂”的庭审的价值——货真价实的正义有时非要逾越既定的法律,正义的实现并非是用钱就能办到(调解与交易金取代庭审正是美国法律界最常遭到诟病,也最难设置阻碍的设定)——陪审团的意义正在于此。西德尼对陪审团的热爱代表了他对于法律由精英进行操作,却由普通人的智识来进行决断的构想。表演没什么可挑剔,导演对场景的操控依然完美。

 短评

稳扎稳打地推进剧情,没有刻意的煽情,也少了些圆润的转折,导演用光把Paul Newman拍得真好看,波澜不惊又稍有侥幸的正义,还有那个无言的开放性的结局。Sidney Lumet执导的片子一如既往地让人看着舒服。

7分钟前
  • to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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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0] 我不喜歡大多數拍不好的法庭戲,除了冗長沉悶以外,還有最後仰天長嘯的道德勸說,根本是主角威能。夏綠蒂蘭普琳角色很莫名。

9分钟前
  • craigga
  • 还行

失-望。美国样板戏,靠着吕美特稳定发挥使得不算难看,又靠着其题材的大胆性让人侧目,然后就没了。影像老套,让我关注最多的居然是纽曼的表演,说明本片不过是奥斯卡爱的那种片罢了。重看。评价不变。底本足够好,后面大多律政片也取过本片的精华,我只是单纯对导演的创作倾向不喜欢。吕美特对观众的讨好比老好莱坞的一些导演都要献媚(毕竟本身也老 以及做过电视)对现实题材的运用也极尽噱头。个人很烦闷这一点。

11分钟前
  • 巅峰Futurama迷
  • 还行

another masterpiece!!!

12分钟前
  • 荔枝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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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平淡苦闷,虽然有个偏理想化的结局,却没有法庭戏中常有的快感。有趣的是很自然的联想到了十二怒汉,谁知道陪审团简单的意见之后,是不是有个类似的故事呢。

14分钟前
  • 清水茶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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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克制,不太符合当代的审美了已经。人物的转变很突然。

15分钟前
  • 朝阳川生
  • 还行

23多年后 保罗纽曼再演律师一角 少了当年的锐气 添了一份岁月带来的酸气和愤世嫉俗 孤军奋战到底 只为了心底的正义 从某种程度上讲 这是西部片 西德尼吕美特的又一部法庭力作 节奏掌控得仍是游刃有余

20分钟前
  • kubrick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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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交叉询问戏份几无亮点,而关键的结案陈词本该把重点放在超越程序正义的法律精神上,结果说成一堆废话。Paul Newman确实老而弥帅,但也架不住半吊子的剧本这么浪费啊。

23分钟前
  • 猪头妖怪
  • 还行

拍得真好看,构图光影选的几处外景地都很棒,纽曼演得也很好,很让人心疼。可是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法庭片儿,感觉最后陪审团的判决有点一厢情愿了,当然这也是我一直不可以理解陪审团制度的地方。最后总结陈词时光影特别美,最终的结尾也让我比较喜欢。兰普林真美,终于明白为什么让她演女煞了。

26分钟前
  • U 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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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 too old,i'm a loser,but i still have my dream and my ambition

30分钟前
  • 亿万露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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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题材,风骚律师出新季时看此片很应景。三流剧本,吕美特拍成了二流,摄影有张力,用了n多仰角全景,感觉是形成一种天顶式构图的重压,或者是塑造构图美。老年保罗纽曼演了不少自我救赎的苦行僧(金钱本色),叹气、略显磕绊的台词、一脸凝重都诉说着他与世界的格格不入,一个在泥潭里挣扎前进的理想主义者,影片后半段不断增加的阻力也在配合着他这一表演风格,虽然我个人有所保留。结尾有点意思,意志与被抛弃的人…

34分钟前
  • 半弦月
  • 较差

编剧大卫梅米特完全抄回桃色血案的一片。如果看过其原型,就会看到好莱坞的滑落,原创性谈不上,就连道德上也幼稚了许多。保罗纽曼还要看见植物人来个良心发现,而詹史都华就直接暗示犯人做伪证。而纽曼的表演。。。真是让人脸红啊!当美人急于证明自己的才华,就会露怯吧。唯独夏洛特拉普林加上了分

37分钟前
  • dinosaurs
  • 还行

Legally, the jury was probably wrong. But that’s the beauty of it isn’t it? That when the law fails us, we still have justice inside of us.

38分钟前
  • 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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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提名

43分钟前
  • (๑⁼̴̀д⁼̴́๑)
  • 推荐

男主演的律师很好

46分钟前
  • 苏晓晓
  • 推荐

无论是选吕美特创作生涯的TOP10,还是影史法律题材TOP10,都应该有《大审判》一席之地~~喜欢《十二怒汉》《杀死一只知更鸟》《桃色血案》《热天午后》《电视台风云》等片的影迷们可别错过本片~~

49分钟前
  • 红胡子椿三十郎
  • 力荐

编剧指南观影。我觉得不太好,作为编剧书中的经典案例来看,影片从编剧出发,最大的伏笔与转折是女护士的出现,然后男主的一顿发言把陪审团感动了而无罪,也许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和美国相差甚远所以觉得剧情有些不对劲,另外人物的人设远远不如其他电影立的更深,只是交代一些喝酒啊孤独啊,太浅显了,如果作为当年的经典来看,也许剧情方面有值得后世学习,我认为还是一般

54分钟前
  • 墨鱼粥
  • 较差

谁能告诉我兰普林的角色在里面干什么用?没有她整个故事不是更有重点吗?!

55分钟前
  • Yi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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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节奏巨慢又不抓重点啊啥的,最后绝地反击也不是很精彩,因为线索找的似乎不是那么复杂,但是结尾模模糊糊的总结陈词真的引人入胜。故事看下来还是比较过瘾的,一会儿走神一会儿又抓回来,这种平平淡淡的叙事真的棒!!!男神帅加分!!!ps:尽管人们会失去良知,我们还是一样要相信人们心中存在正义!

59分钟前
  • 我和我的小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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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澜不惊的感动

1小时前
  • 桃桃林林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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