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之敌

犯罪片美国,日本2009

主演:约翰尼·德普,克里斯蒂安·贝尔,玛丽昂·歌迪亚,比利·克鲁德普,吉奥瓦尼·瑞比西,查宁·塔图姆,斯蒂芬·多尔夫,凯瑞·穆里根

导演:迈克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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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3 20:46

详细剧情

本片改编自真实事件。1933年,江洋大盗约翰?迪林格(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 饰)与同伙约翰?汉密尔顿(杰森?克拉克 Jason Clark 饰)持械劫狱,从印第安纳州监狱中成功救出抢劫团伙成员,包括“漂亮男孩”弗洛伊德(查宁?塔图 Channing Tatum 饰),“娃娃脸”尼尔森(斯蒂芬?格拉汉姆 Stephen Granham 饰)等,并藏身腐败警察马丁(约翰?迈克?鲍格 John Michael Bolger 饰)的农宅。马丁说服迪林格藏身芝加哥,寻求黑帮保护。在一系列银行抢劫活动中,迪林格爱上了芝加哥女职员比莉?弗雷凯特(玛丽昂?歌迪亚 Marion Cotillard 饰)。与此同时,联邦调查局探员茂文?普维斯(克里斯蒂安?贝尔 Christian Bale 饰)被上司胡佛局长(比利?克鲁德普 Billy Crudup 饰...

 长篇影评

 1 ) 优雅的时代已经过去

影片的开头很快将人带入那个时代。

简单的字幕。

越狱。他们如此轻易的逃脱,他们拥有最强的火力,他们钻进吐司一样的汽车,他们踢走了冲动粗暴的人。这就是混乱的大萧条时代,和一群绅士的暴徒。

一边是贝尔仿佛贵族练习射击般单膝跪地,狙击逃犯;一边是部署缜密从容不迫的银行劫案,为了不多的几万美元。

三段戏走下来,一个词浮现脑海,体面。

强尼·德普是唯一主角。我看到有影评说,他的表情太单一了。我却觉得他的表情恰到好处。没有杰克船长的油嘴滑舌和夸张的肢体语言,但他自开始萧条世道如鱼得水的优雅从容,到后来被时代抛弃的茫然挣扎,似乎都从他微启的嘴角,挑动的眉毛和倔强的一缕额发流淌出来。影片用了大量近景特写,捕捉细微的表情。内敛的感情表达,是那个时代的绅士做派。

是时代抛弃了优雅。贝尔被迫接受严刑逼供的做法,德普也不得不与自己不喜欢的人共事,接自己不喜欢的活。他们都曾呼风唤雨,但面对时代又多么苍白无力。

这是一部怀古的电影,它没有惊艳的视觉效果,没有曲折的情节,没有发人深省的哲理,它只有怀古。因此它不可能成为被所有人接受的好作品,但它不失为好作品。

它以很别致的真实感给现今同样身处大萧条中的我们展现那个时代所不同的优雅。

本片的摄影很特别,许多镜头选择手持,轻微摇晃着,不由自主会联想起同处黑暗中的《狗镇》。音效也很特别,仿佛记录了环境中所有杂音,未加后期雕琢。这样的处理,让人时不时觉得这不是电影,而是廉价的电视片,或纪录片。我用了两个特别,只是不想太直接的指责它,毕竟,这样拍摄的用心还是可以理解的,但至少对我来说没有增加任何代入感和真实感。德普的脸孔是舞台化的,纪录型的拍摄我认为并不合适。

bye bye,black bird

 2 ) The Chicago Typewriter and Else

Hollywood最喜欢塑造英雄,正面的,或者反面, 而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为时代背景的人物,大多数都是反面的(因此Christian Bale连续在The Dark Knight和本片中做了两次暗淡的配角。当片尾人们拥向尸体时,他在镁光灯和照明焰火的烟尘里逆流而行的孤独剪影,着实苍凉)。这些人被当时正初露锋芒的FBI冠以“Public Enemy”的名号。他们当中的翘楚包括了(括号内为电影上映年份): Bonnie and Clyde (1967), Pretty Boy Floyd (1960), Machine-Gun Kelly (1958), Ma Barker (Ma Barker's Killer Brood, 1960), Al Capone (1959), Baby Face Nelson (1957, 1995) and John Dillinger (Dillinger, 1945, 1973, 1991, Public Enemies, 2009)。
这些反派英雄大致可以被划分为两大阵营: 酒贩子和强盗。这两个职业可谓都是应运而生。美国从1920年开始长达14年之久的禁酒令,又从1929年开始经济大萧条。有禁酒自然就有私自贩酒,有经济萧条就更有人跑出来半路打劫。你说这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好,是物极必反阴阳循环也好。这就好比天主教的神甫们,难免是要出几个童娈癖者的。
《庄子》里有个故事,孔子向盗跖保证要去说服诸侯给他封一座大城,让他也做诸侯,从此“罢兵休卒,收养昆弟,共祭先祖”。盗跖驳斥孔子说,做大盗杀人毕竟有限,如果他做了诸侯,而假借仁义来杀人,那就更祸患无穷了,所谓“好面誉人者,亦好背而毁之。尧舜有天下,子孙无置锥之地;汤武立为天子,而后世绝灭;非以其利大故邪?" 因此如果Dillinger在遇到Billie之后就决定收手,那他就不成为大盗了。当然Dillinger本人的际遇是有点George W.的味道,之前的几个正经工作都给搞砸了,才发现了在抢银行(当政客)方面的天赋。他在那个遇到了Billie的夜总会对Alvin Karpis说,"We're having too good a time today. We ain't thinking about tomorrow."
然而之后他的原班人马纷纷落网,他不得不铤而走险,跟Baby Face Nelson合作。于是在一次抢劫中,他失望地看着Nelson肆意地向平民扫射,从而导致路人纷纷倒戈。他被人从视如现代版Robin Hood的神坛上拽下,因此臂饮一弹时,我想全场观众都能油然而生一种目睹楚霸王临乌江时的悲情。
Johnny Depp把这个反派之王演绎地唯妙唯肖,据UPI说是跟他小时候在肯德基州家中拥有和使用过Tommy Gun密不可分的。这多少有点言过其实,但不可否认的是Tommy Gun的确深入民心,所以Depp家才会将其收藏。事实上如果银幕上二三十年代的帮派人物手里不拿一把Tommy Gun,就好像是拍一个蒙古人的片子里面没有人骑马。
The Thompson submachine gun, aka the "Tommy Gun", aka the "Chicago Typewriter", the "Chicago Piano"也许是Hollywood所最中意的银幕枪支。远的不说,本世纪内,Pearl Harbor (2001), Band of Brothers (2001), Road to Perdition (2002)就都留下了它的倩影。光是History Channel就有三部关于Tommy Gun的纪录片。有一部让我印象深刻的是Tales Of The Gun - The Tommy Gun: Gun That Made the Twenties Roar,光听这片名就有先声夺人的效果。
同样是手持Tommy Gun, Tom Hanks在大雨中无奈地扫射他老板时哀怨的眼神,就多了一份拖沓的仁义。而硝烟散尽时,回响在空气中的清脆的弹壳出膛声,以及Johnny Depp挂在车边疾驰而过的身影,相信都将会给Tommy Gun传奇的银幕历史添上浓重的一笔。
另外这部电影里用到不少对比手法也值得一提:Melvin Purvis和John Dillinger的正与邪,J. Edgar Hoover和Melvin Purvis的官僚与实干,Dillinger与Nelson的盗义与无义,Billie Frechette与Branka Katic的衷情与背叛等等。
这部电影是全程用Sony F23数码摄像机完成的。这可以从片中人物面部清晰的汗毛和多数夜间片段强大的景深当中一目了然。HD对于本片的摄影师、艺术创作以及后期都该是个不小的挑战。Public Enemies貌似是这部HD相机的大银幕处子秀,但这仅只是一个开始。

 3 ) 我给六颗星

一个时代的亡结总是从伟大生命的消逝开始的。

昨晚上去看这电影纯粹是个意外。上个星期看变形金刚的时候晃过了它的预告片,当时只觉得是一部有大变态约翰尼德普,蝙蝠侠和曼哈顿博士的摄影乱七八糟,内容稀里糊涂的犯罪片。等美国军队和擎天柱们把我脑子搅的翻江倒海以后早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了。可一哥们老惦记着它,夜里没事儿就遛到了电影院。

就这样,不知道导演编剧作曲是何方神圣,连预告片都还没有看全,除了演员之外没带着任何偏见看这电影(一堆男人,也提不起我兴趣)。看到一多半的时候,我就心想,这片子我给六颗星。

 电影前半段有点不着调。只见着Dillinger和他的同伙们神不停佛不挡的在监狱和银行间闲逛,自自在在的把警察当狗遛,顺便泡了个妞。摄影比预告片还乱七八糟,人物没得一点生气,总之完全不知道这个电影想干什么。一直到他第二次越狱的时候才让我有了方向:这是一个人,一群人,一个时代走向终结的悲剧。

如果对二三十年代美国历史不太了解的话可能看这电影会有点不着调。从二十年代禁酒令开始,暴力犯罪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几乎成为了美国大众生活的一部分,一大批曝光率极高的怪盗被偶像化成为了路人皆知的名人,这些“公众敌人”(public enemies这个词出自曼哈顿博士演的那位胡佛局长,FBI的创始人)是大萧条时期最让人着迷的社会怪象之一。那些无法无天,凶煞嚣张的歹徒在那个希望破灭的时代被当成了公众逃避现实的幻想对象,还有民众认为是银行的贪婪导致了大萧条,那些银行抢劫犯就变成了以暴力对抗腐败和权威的象征。许多大名鼎鼎的罪犯在各种各样的演义和传奇中都被变成了神话,像邦尼和克莱德,baby face奈尔森, Al Capone, 当然还这这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电影没有任何引述背景的字幕或介绍,直接跳入了大萧条最严重同时也是罗斯福上任的1933年。这部电影比大部分声称“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要更贴近史实,因为它抓住了那个时代的精髓:随着罗斯福的新政和整个社会结构在大萧条中的转型,传奇式的暴力犯罪时代即将结束了,高度组织化的经济犯罪成了“新潮流”,Dillinger们这样罗宾汉式的侠盗就成了旧时代的象征。他们不仅是警察的眼中钉,吸引了太多镁光灯的他们更成了让过去的同伙如芒在背的麻烦。曾经的“safe haven” 将他们拒之门外,獠爪日显的FBI更是倾力的逮捕他以树立声望. 强敌的追剿,朋友的出卖,被逼入墙角的Dillinger做着一次次漂亮但也绝望的挣扎,虽然结局早已经没有了悬念,然而他的一次次反击却成了他们的时代精神最后的强音:游侠式的自由自在,蔑视一切的狂放豪情,这一切都随着他的倒地消逝了。接踵而至的是FBI代表的大政府的崛起,高度统一化和组织化的社会让以暴力对抗权威的精神从此销声匿迹, “英雄”变成了在海外为美国夺取光荣和利益的军人,领导游行的民权领袖和摇滚歌星,像约翰迪林杰那样漂亮的翻过柜台的身影永远的消失了。

人物性格的模糊我认为是导演有意的。上面我也说了,电影对史实忠实到了让人有看历史片的感觉,而对历史最准确的把握,是对时代更替的掌析。FBI的一步步壮大其实是美国走上帝国之路的缩影,曼哈顿博士演的(不知道那家伙叫什么,反正就认得他是他个大蓝人)的胡佛局长,一个急功近利的官僚几乎是片子里唯一符合传统审美习惯的人物,他是有性格的(虽然戏份很少),因为历史在他这样的人的手中;其他的角色,都是只有特点但没有真正的性格,不管是Dillinger 还是Purvis,他们都不是创造历史的人,一个陨落,一个功成,跟他们本人是什么样的性格没太大的关系,只是被时代的大潮挟裹着走过各自的人生而已。

约翰尼德普的表演是蛮成功的,平时充愣卖乖惯了,猛一下见他端着汤姆森狂扫还有点不习惯。Dillinger不是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出现的,而是作为一个时代的象征显现在一个人的身上。能细腻的刻画出时代交替中面对终亡宿命的人的痛苦挣扎和坚持,就已经成功了。

到了片尾cast 出来的时候才知道导演是Michael Mann, 有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觉。

很多人觉得用HD拍这样的电影是滥俗,老实说这电影的摄影的确不算出众,但是还算中规中矩,Michael Mann 本就不是以画面见长的。我发觉如今“影像风格”变成了太多人挑剔电影的标准,其实很多导演并不是在追求留下什么“影像经典”,只求讲好一个故事,而深蕴的悲剧隐喻才是Michael mann 电影最迷人的地方。

Stranger stop and wish me well,
Just say a prayer for my soul in hell.
I was a good fellow, most people said,
Betrayed by a woman dressed all in red

 4 ) For Johnny Depp

       德普很少在电影里以真面目示人,要么怪异,要么神经质,在那部让他大红大紫的片子里,他又成了娘娘腔。一直不太喜欢他,总感觉是个怪胎。
    在《公众之敌》里,他总算正常了。John Dillinger是全国的头号通缉犯,他放荡不羁,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在乎明日罪。他出入银行如若无人之境,他令全国的警察闻风丧胆。但是他并非残暴不仁的人,在电影里,John从未开枪杀过一个人,他是那样文质彬彬的一个gentleman,大衣礼帽不离身,他甚至在绑架银行女职员时看到她冷得瑟瑟发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她。他是一个真性情的男人,看到Billie第一眼就认准了她,他那样强势的表白,逼着Billie发誓再也不会离开他,当Billie问他: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you时,John回答说I like baseball, movies, good clothes, fast cars, whiskey and you,任是女人都会沉迷。John性格的极致体现在他进入警察局里这场戏,这时他已是国家头号通缉犯,他却悠然自若的走进了芝加哥警察局,甚至在一群警察看棒球比赛时问现在的比分是多少,那群警察居然也回答了他。
    在遇到Billie之后,他开始想过安定的生活了,但是FBI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他们杀死了John所有的朋友,在Billie被抓之后,这个铁骨铮铮的男人竟然流泪了。John在影片中向来是冷静的,在抢劫银行端着汤姆森狂扫时甚至是冷酷的,只有和Billie一起时脸是柔和的,心是柔软的。他没有如愿过上想过的生活,也没能照顾Billie一辈子,最后在影院里看盖博的电影,盖博说出“如生般死去,这就是离开的方式,像那样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John淡淡的笑了,他已决意赴死。最后的最后,当他身中好几枪,那迷人的脸也被子弹打坏了时,他呢喃到:Bye-bye, blackbird. 我们也可以安慰自己,没有了blackbird,他永远不会快乐,与其那样活着,还不如“如生般的死去”。
    觉得德普很像片中的John,之前总是或颓废或轻狂,像极了浪荡子,却因为Vanessa而改变,不再绯闻缠身,成了居家好男人、好父亲。Vanessa,envy her so much。
    第一次觉得Johnny在电影里本色演出,以往他都被Tim Burton整的诡异非常,真实的个性是怎样我们从来不得而知,Johnny是演技派无疑,却因为一部加勒比海盗,因为娘娘腔的杰克船长而留名影史,实在是有些可悲。这部《公众之敌》,实在可以列为德普影史的No.1。第一次,觉得原来德普也可以是这么cool,这么man的。For Johnny Depp!

 5 ) 末路亦是归途

纯粹是为了强尼而去看的,确实也从不失望。无论什么样的角色,只要伊来演,让人看到的永远是强尼式的某某某。这个神奇的男人把忧郁敏感和阳刚英气完美地统一了在一起,每每让人惊叹,怎会有这么一个神经质也如此恰当好处的人?

一位银行劫匪的传奇的一生。既有犯罪的邪恶感,又有铁汉的柔情面,正适合强尼这种亦正亦邪的人。举手投足间,常让人陷入伊就是那位传奇人物的错觉之中。

整部电影,其实不是很喜欢,无论是动作场面还是内涵中隐隐对犯罪的美化,都让人多少有点不爽。前一个半小时之多,分神无数,但是后半小时真是精华,看得人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用了大半时间对强尼作为一个神话进行描绘之后,随着结局临近,一切风光急转直下。患难的朋友都挂了,利益关系的人纷纷背叛,自己心爱的女人却落入了FBI之手,而自己的time是否也逼近了呢?

在这几乎有些荒凉的时刻,伊送人去警察局的时候,竟然自己也进了那个下达格杀令的大楼里,做起了闲适的旁观者。电影镜头霎时慢了下来,光线逼真,音乐缓缓地,听得见楼里办公室人们的隐约的说话声、打字机声,强尼推开门进去。

像一个全然无关的人,一步一步走进那个狼虎之穴,却又那么小心翼翼,明明是脱不了干系的当事人。看到自己的资料被贴在展板上,看到自己挂着自信笑容的照片贴在通缉犯的名单上,看着与自己有关的人与事的一切被详细地公之于众。深入敌人腹地的紧张感和逃逸在外的得意情,杂糅在一起,简直丝毫不能掩饰地表现在强尼脸上。最狠的是,看到一群官员围在一起听棒球赛的电台节目,强尼像属于这个大楼的职员一般随口问比分怎样,然后淡定地收到了答复。这一幕真是赞到死啊。对官僚机构的讽刺,对自我经历的激赏,在这一刻,矛盾而统一地达到了顶峰。不愧是强尼啊,这一段演得出神入化,从表情到动作、神态,丝丝入扣,极其到位。

还有电影院的那一场戏也极赞。电影里那个被抓的男人从容赴死,说“Die the way you lived,all of a sudden,that's the way to go.Don't drag it out.Living like that doesn't mean a thing. "剧场中强尼的眼睛泛出了惺惺相惜的光芒。

生又何欢,死又何惧。有过从心所欲无所遗憾的人生,那么死又算什么呢?古人认为人生最悲哀的事情是”英雄末路,美人迟暮“。可是既然曾经轰轰烈烈过,那么即使到最后仍是尘归尘、土归土,也不过是自然的繁华落尽而已,有什么可畏惧、有什么可悲哀呢?恰如张载在《西铭》里写的”存,吾顺事;没,吾宁也“。淡淡的只言片语,却轻巧地化解了死生这种大事的沉重。唯有这般通透地看破,才能真正漫看花开花落。

虽然是末路,但是强尼像一位英雄一样死去,尊严丝毫无损。就连杀他的人一时之间也难以接受那样一位无所不能的大盗瞬间轰然倒下的事实,甚至都不敢近身,远远地,就呆住了。

作为观众,亦被这种坦然所震撼。

另外值得称道的是最后一幕。杀死强尼的那个探员带着他的临终遗言去监狱看强尼的女人。他说,byebye,blackbird。没说我爱你,也没说你好好活下去,而是像那种随时都可以下次再见面一般轻描淡写地说byebye。甚至完全能够想象出平时他说这句话时脸上挂着的清浅笑容和随意挥动的手,可是就这么把凝重的诀别变成了随便的告别。深情如是,洒脱亦如是。感动得眼泪哗哗的= =

伟大而有大智慧的人往往就是这样,生命之中不管是不能承受之重也好不能承受之轻也罢,永远淡然地当做平常事,不物喜、不己悲,承天顺命,安然自处。

 6 ) 那个时代的英雄被淘汰出局了

喜欢Johnny Depp,所以下载了来看,没有什么其他的原因。看完以后却很沉默,不知道该如何表述感受,也许是因为矛盾。你喜欢的主角,影片的主人公,很酷,又有情有义,可是他终归是个罪犯。心情可以跟着一个罪犯在走,但是想到那些死去的联邦探员,却是在恪守本分,为了国家和公众的安全和利益牺牲生命,Christian Bale扮演的探员眼看着自己的手下一个一个死去,心底里近乎疯狂,但依然克制着冲动,所有的目的只是为了这个罪犯绳之以法,依然恪守公平和道义。可是那个罪犯同样在恪守公平和道义。而且是那样一个时代,经济萧条,社会转型,人们甚至于崇拜这样的罪犯,而且Dillinger不杀平民,可是他确实杀人了,警察是无辜的,他们是在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

这样的矛盾,脆弱的结局和音乐,让人沉默。就如同我喜欢第三帝国的陆军将领,他们是一群优秀的军人,但却无法否认他们确实为纳粹的恶行做了帮手,可他们是国家的军人,恪守军人的本分。也许,他们都一样,只是生错了时代。无论如何,第三帝国的军人都远远强过无耻的政客和独裁者,Dillinger这样的罪犯也远比那些无耻的商人给社会和公众的危害要小得多。如果在一个和平、繁荣的时代,他们这样的人,能力超群,而又有情有义者,自然不会落得如此矛盾的结果。可和平属于政客和商人。所以,注定了他们只能是那个时代那样的另类英雄。

很奇怪现在相当一部分人被香港的警匪片和好莱坞的一些工业化流水线作品培养出来的几乎一成不变的对电影的判断思路。情节、动作、画面、演技,说起来似乎很专业,却都是在企图用同样的思路去评判所有的电影,当然,首先是分类。比如一些人对于The Taking of Pelham 的评价,把它当作一部动作片来看,批评这是一部失败的动作片。不知道脑子是怎么想的,这个年代,有哪个好莱坞导演敢把一部以劫持地铁中的乘客做人质为主题的片子拍成动作片?既然导演选择了这个题材,一定是有不一样的想法的。他虽然是动作片的题材,但却显然不是动作片的内涵。就如同这部公众之敌,虽然是黑帮犯罪的题材,但显然蕴含了对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中人以及社会的选择作思考的内涵。

从个人英雄主义的非法掠夺,到资本家的合法掠夺,社会也从古典的帝国主义发展到了现代帝国主义。一切看似和平,其实充满更加肮脏的血腥。这不再是一个英雄和强盗的时代,到处都是卑鄙的商人和政客,他们满口仁义道德,却在掠夺着一切,用合法的手段。

所以唏嘘。

 短评

金发红唇的凯瑞穆丽根和卷发红裙的马里昂科迪亚加上一个can be everyone的德普,德普微颓了演坏人更像了,纯粹就是大牌儿撑场面的小片片

3分钟前
  • 城南草木生
  • 推荐

【B】相较于《迈阿密风云》,本片的数字质感更极端了,不仅仅只有数字噪点,更加显眼的还有人物运动中所拖拽出的残影。同时,将数字摄影投放至这个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犯罪故事,本身就极具争议,过量的画面细节仅在面部特写时起效,而在其他场合下(甚至包括其最拿手的夜戏),也开始拖迈克尔·曼的后腿。唯有在迪林格被击毙后混乱的围观场面下,借由“手持DV”的影像质感,影片终于给了数字摄影穿越回这个时代的理由。怀疑迈克尔·曼的创作灵感在《借刀杀人》后就差不多宣泄殆尽,只剩顶级的枪战调度可以一看。

6分钟前
  • 思路乐
  • 推荐

罪犯的命运总是那么惊人的相似,最终都是毁在了女人的手里。

8分钟前
  • Q。
  • 推荐

我的抢银行梦再次出现!

11分钟前
  • MegaMind
  • 力荐

大强盗的传奇.

14分钟前
  • 小僵尸蹲蹲
  • 推荐

热闹 紧张 还有爱耍帅的男主角 好看的传记电影 尽管我之前从未对传记电影有过如此的感受 多亏了Depp 演技真棒

18分钟前
  • 小肚子✨
  • 推荐

看的是deep影片其实不重要

19分钟前
  • sid
  • 力荐

Michael Mann,永恒的枪火之王,听到老爷子熟悉的轰鸣枪声,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Johnny Depp 总算演了个像样的角色,“给我一支枪,让我横扫天下”的坚毅霸气够震撼。“他们只在乎别人从哪里来,而重要的应该是人们要往哪里去”,纯爷们。

22分钟前
  • 苇间疯
  • 推荐

没创意的水准之作。贝尔僵死了。

24分钟前
  • mOco
  • 推荐

情节混乱,线索模糊,而且最重要的是数字高清摄影所呈现的质感和时代背景实在不搭

25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 较差

爱的如此深沉……

28分钟前
  • 我老了怎么办
  • 推荐

劫富济贫,逍遥于世。

32分钟前
  • won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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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胡思乱想,我会老死在你身边。”

33分钟前
  • Eudemo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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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杀

34分钟前
  • ♣lù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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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啥, 这男人咋越来越帅呢..

38分钟前
  • 双面薇萝泥咔
  • 力荐

还打坏他的脸。

40分钟前
  • friendb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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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子 大衣 西装 背心 衬衫领带 我他妈要去抢银行!!!!

45分钟前
  • 魔吉觉吉末
  • 力荐

我是看帅哥的,不解释。

49分钟前
  • 肉一
  • 推荐

他象诗人一样说出最浪漫的情话。

53分钟前
  • 力荐

长还闷的吓死人

57分钟前
  • 身娇肉贵一朵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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