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给你一些不给一些 作者:兔
转自《独唱团》,这篇影评写得太好了
到打开电脑,我还在纠结这篇文章的观点,浪子到底该不该回头,在这个尴尬的年龄段,我不知道自己该继续坚持,还是向这个世界妥协。
年轻的时候,我们都爱浪子,爱他们满不在乎,爱他们颠沛流离,爱他们的简单,甚至粗暴,爱他们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你面前,又从来不告别就回过头去。也许这还不够,你还爱他们是穷小子,爱他们去没有卫生许可证的路边摊,即便只是一碗车仔面都浪漫的要死。最先让我想到这个形象的就是《天若有情》里刘德华饰演的阿华,那个叼着烟,骑着摩托车的浪子。那个有情有义却终难回头的浪子。
在我们年少的记忆里,某个盛夏的盛夏,似乎都会有这么一段想起来就不知所措的爱情,就像电影里吴倩莲饰演的十七岁的JOJO ,天真执着,义无反顾,眉眼之间都透着一股子倔强。他们的相遇本来就是天雷地火,她是他逃离抢劫现场时的人质,又在匪伴面前豁出命去英雄救美,这大概是我能想象到的最让人心跳加快的相遇了。而JOJO也以最快速度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仅没有指认阿华,还迅速地爱上了他。为他撒谎夜逃,煲汤打扫,甚至为了他不顾危险地爬上了车顶与人飙车,所有一切都是这位千金大小姐一辈子没有做过的事情,这大概就是爱情的力量吧。一切都是甘愿,不管他是警察还是罪犯,也不管他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总之跟他的一切和与他有关的一切都是好的,连他周围的空气都是甜的。然而结局并不如人意,阿华最终死在自己的江湖路上,而 JOJO拖着婚纱狂奔在午夜的街头,她的这个浪子,再也回不了头了。
但现在想来,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结局。当浪子回头,年复一年,渐渐有了中年人的肚腩,和连天的抱怨,有了这个年代司空见惯的小三小四们……不在骄傲,不在盛气凌人,取而代之的是家长里短和世俗琐碎,他们终将在阶级矛盾里分道扬镳。这样的结局不止令人伤心,更让人觉得可悲。爱情从来就只是那么一下子,兵荒马乱的一下子,过了也就过了。电影里的他们却用一场悲剧将这份停留在顶峰的爱情永远保留了下来。
回想香港同时期电影的另一个浪子经典,大概就是《阿郎的故事》了。然而,浪子回头,佳人不在。他独自忍受着老板的苛刻在工地做苦工,只为供儿子念书,虽然电影把两人脏乱差的生活描绘的轻松情趣,但还是难掩那份辛酸。尤其是遇到他从国外回来的佳人之后,对比之下更是一人一世界。他不再是她崇拜爱慕的那个骄傲的浪子了,他依然痞气,却多了一份维诺,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个穷小子,而她却不能一辈子都吃路边摊。现实让人难堪,当他要寻回当年的骄傲,再次骑上摩托车时,却付出了永远的代价。
然而电影终归是电影,我们终究要回到现实生活里的。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女人终其一生所追寻的。是浪子么?那场情海深波的记忆留给盛夏足矣,热情过后的人间烟火才是真正的生活。浪子也许只适合谈恋爱,至于生活,还是交给稳重又顾家的男人吧。
但我想,即使有一天,我坐在家用旅行车里,身边是开始永远不超过七十码的老公,当罗大佑再次唱起《追梦人》时,我还是会怀念那些坐在摩托车后座的日子,怀念那个把唯一的头盔留给我的你。但仅仅也只是怀念罢了,而且是偶尔怀念。
突然想起奶茶刘若英在给陈升写的新书写的序里,有这样一段细节:
大多数人都只看见你放荡不羁,自我中心。这我倒可以帮你澄清。如果你真只是他们想的那样,你不会十数年孜孜不倦,笔耕写歌。如果你真是那样的,不可能长久维持平静而甜美的家庭生活。想起有一天你喝醉了,我开着车送你跟箫言中回家,途中,你突然惊醒大叫, 要言中去便利商店买两颗茶叶蛋跟一个三明治。言中问你:“阿升,你还吃得下吗?”你迷蒙中回答:“夫人交代,买回去给儿子的早餐。”那个倜傥潇洒的陈升不见了,这一个陈升有些扫兴,但这才是你最应该引以为傲的陈升!
这一段描写突然让我明白,最上乘的男人应该是浪子、才子,和凡夫俗子的结合体,只是这样的男人实在太少了,如果你还要求彼此爱慕,这样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所以我在文章开头时的疑虑不再,把最后的青春野掉,把最后的浪子甩掉,我亲爱的七十码,我们一起安分地过日子吧。
2 ) 此世短暂,转身步进萧刹了的空间。
1. 这不仅是吴倩莲的处女作,也是陈木胜的。在某一版海报上,更具号召力的监制杜琪峰和策划林岭东的名字被摆在显眼位置,而新人导演陈木胜的名字则谦逊地退在一旁。然而,这是港片黄金年代最好的处女作了吧。
2. 这个年代的港片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就是对中产和富豪充满揶揄,而社会底层却被寄托了更多美好的期许。人性的光辉闪现在古惑仔和妓女身上,不知道这倾向来自香港左派运动的影响,还是中国民间信仰天然的禅宗气质。
3. 所以在这个富家小姐(JoJo,吴倩莲饰)和古惑仔(华弟,刘德华饰)的爱情故事里,一心抓人了事的江sir(刘江饰)和不近人情的母亲(梁珊饰)才是最让人不满的,这种不满甚至超过了对大反派喇叭(黄光亮饰)的不满。JoJo父母上流人士的身份被通过各种方式强调:老夫少妻、拥有豪宅、定居海外、和警界高层同学等等。而江sir作为警察,对待古惑仔强势、粗暴,那充满优越感面目也让人印象深刻。——强者鄙夷或欺侮弱者,这就是江sir和母亲最让人不满之处。江sir和母亲妨碍着人性最自然本真地流露,因此才是男、女主角的真正桎梏;相比而言,大反派喇叭则似乎是为了让华弟的人性光芒彻底爆发而设置的一个机会,可被当成宿命般的挑战而更容易接受了。
4. 同样的理由,这部片子最让人动容的场面,莫过于JoJo第一次去华弟家,和华弟的三个养母(由仙杜拉、吴浣仪、黄文慧饰演的三个老妓)一起吃饭的场景。为了表达家人待客的隆重,编剧还专门设置了老妓连推带搡打发走上门打炮的街坊的场面。就是这一推搡,推搡出一顿比正装礼服红酒法餐隆重得多的晚饭。这就是真正的港片趣味。仙杜拉一个劲儿地唱着小调,是因为心里真为华弟高兴呀;吴浣仪在饭后和JoJo一起洗碗时递话给JoJo说,他很少带朋友回家的,那是真在乎两个年轻人的感情。她们和JoJo只论主客,不论贵贱。
5. JoJo的父母长年在加拿大生活,香港家中只有一位佣人三姐照顾起居。电影在三姐身上的笔墨不多,基本上是塑造为比较类型化的“忠仆”一类角色。虽然没有什么穿针引线的情节,但JoJo几番笨拙的谎话都不被戳穿,显然背后有三姐的宽容理解,因此在结构上她还是具有传统爱情故事里“红娘”或“春香”的功能。离开香港去加拿大定居的那一晚,一家人收拾东西停当,JoJo的母亲正在向三姐做最后的嘱托,这时,最后一战之前的华弟前来送别。三姐看到JoJo从车里偷跑出来,就急忙拉住JoJo的母亲问东问西,掩护两人离开。如果说三位养母的客气还勉强可以被理解为势利,那么“三姐”则完全是无功利的善意了。
6. 港片里的团圆饭是特别有意思的课题。《天若有情》里第二顿团圆饭,是中秋节时华弟、JoJo在华弟外公(吴回饰)家里的那一顿。别无亲人的外公在澳门独自经营一家小商店,卖被褥枕头。团圆饭不仅仅对华弟和JoJo有着特别的意义,也让外公格外动情。他拿出一对绣龙凤的红锦枕头送给JoJo,这仪式性的表达让JoJo开心不已。就是这双枕头,在华弟带着JoJo回到香港码头时,被和母亲一起前来堵截时的江sir撕破,外公一把一把填入枕芯的雪花棉,顿时漫天飞舞。
7. 说说外公的扮演者吴回。几乎没有什么台词,但初见JoJo时的冷漠无奈,听到JoJo叫阿公时的欣喜,看到两个年轻人彼此相爱时发自心底的欣慰,只在几个镜头间就将该有的层次感表达出来。老人对女儿和外孙究竟什么态度、老人独居生活时的状态,甚至华仔的母亲究竟是个什么性格的人等等问题电影完全没有交代,却因为这区区几个镜头,都成为可堪咀嚼的内容了。吴回是香港电影的元老,四十年代已经是影坛的重要人物。九十年代回广东定居,偶尔返港在影视剧里演些甘草角色。他最后一部戏应该是1994年的《九品芝麻官》,演包龙星的父亲包不同。
8. 说回电影。在这种底层和中产、上流社会的对立之中,或者说,在被物化的人群之间,人的尊严陡然紧张起来。也正因为“尊严”这个主题,感情故事和黑帮故事两条线在这部电影才能够被统一起来,彼此不妨碍,不牵绊。在黑帮故事里,华弟和保叔靠着不向强者低头而获得尊严;而在感情故事里,老妓、佣人和鳏居老人这些社会底层靠着真情实意毫不做作的爱而抬起他们的头。
9. 在尊严这个主题里,吴孟达饰演的太保无疑是很重要的一个角色。虽然在大部分篇幅里,吴孟达还是在重复自己类型化的角色:卑微而善良,懦弱却逞强。但电影最后一幕里,当濒死的华弟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抓牢喇叭的双手,怂了一辈子的保叔朝着不可一世的喇叭的脊背捅出他那一刀时,他的每一次卑微和懦弱都得到了原谅,他的全部善良和逞强都终于可以理解。保叔抽出匕首一路跑来时脸上像哭一样的表情,不是委屈,而是勇敢。他刺倒喇叭后,抽刀回来,甩落在地,一边看着自己肚子上的刀伤,一边激动到雀跃,念叨着我成功了我杀了喇叭了,幸福得好像一个破处的少年。吴孟达演得好极了。
10. 另外说两句吴孟达。我真是一点也不觉得周星驰成全了吴孟达,在周星驰绝大多数的电影里,吴孟达需要做的只是猥琐而已,不需要表演。吴孟达真正的演出,《喜剧之王》算一个。个人以为他的最佳表现,是在谭家明的《杀手蝴蝶梦》里,极小的戏份,却将一个贪婪恶警的形象鲜活地展现出来。而他唯一一次获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就是这部《天若有情》。
11.毫无疑问,电影最包含深情的一幕,是当JoJo穿着婚纱跪在教堂门外闭目祈祷时,鼻腔出血的华弟推着那辆公路摩托默默离开,最后在教堂门口的坡路上踩着油门。发动机的那一声轰响,是月亮下能听到的最让人心碎的告别。事实上我想问的是,那究竟是HOND NSR250还是SUZUKI SR500!?
12. 问题是,是否靠着“人性的光辉”,人和人就可以突破阶层的障碍而真正意义上地平等相待、自由相爱呢?华弟带着JoJo赛野车,JoJo虽然万幸没有跌落,但却被吓得半死;JoJo临走前去帮华弟收拾屋子,小混混的家里顿时有了中产阶级式的整洁和光泽,华弟却借酒将一切打乱。虽然陈木胜将这些情节处理得都很浪漫,而现实生活中也许确实有童话成真的实例,可它是否可以用来指导每一个人的现实生活呢,我还是过于悲观。陈木胜用一个爱情故事来鼓舞那种超越阶层的人性力量,无疑是动人的,然而人与人真正的平等,靠“人性”是不够的。另一位香港导演许鞍华在她的《千言万语》里,表达了对这个问题更深刻的思考。
13. 罗大佑和Beyond的配乐为这部电影十足增色。除了袁凤瑛的《天若有情》(国语版凤飞飞《追梦人》),Beyond的《灰色轨迹》也出自这里。《追梦人》固然是罗大佑写的词,粤语版《天若有情》的歌词出自李健达,《你的样子》的粤语版《也许不易》的首唱和粤语词作。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是天将亮时身着婚纱的JoJo踉跄奔走在公路上,最后沿着公路走去,消失在镜头之外。我只看过国语版,当电影定格在这里时,主题歌唱到“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独眠的日子”一句,但字幕却总是粤语的:“此世短暂,转身步进萧刹了的空间。”
3 ) 让青春吹动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脑海里倒腾着一首很老很老的歌,追梦人。
让青春吹动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吴倩莲穿着婚纱,在公路上绝望地奔跑的影像,美丽得吓人。那时候的她,刚刚出道,清纯而青涩,一举一动如同大一女生,羞涩中带有天然的活泼,哭起来时,很是让人心疼。
那时候的刘德华大叔也帅得不得了,身手矫健,身材健壮,穿着在现在看来土得不行的窄腿牛仔裤,为了配合他的混混身份,裤子上还煞有介事地剪了好几个破洞,一头乱蓬蓬的卷发,依然帅气逼人。
也许这就是青春吧。正如电影主题曲追梦人般,一切都让人感伤。
作为一个港片的忠实拥蹙,还拥有一个没有同伴,只能看片度过一个个闷热暑假的所谓青春期,对于这样的港片的套路实在是轻车熟路,看了开头,大抵可以知道剧情发展以及结局,就是这样的神秘感消失殆尽,我还是愿意把这一部剧中主人公均已经风华不再的片看完,也许这也算是一种形式的青春祭奠。
良知尚存的小混混,在某次抢劫中遭遇了善良单纯无知的富家女,于是不该有的爱情猛烈滋生,小混混对这个女孩终于露出少有的温柔一面,而我们的大小姐很快无师自通煲汤做家务,撒谎,勇敢无比地站在车顶,和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混一起飙车。杜琪峰导演对于动作美的追求,我以为在这部看似滥俗的片里其实很有施展余地的。吴倩莲同学站在车顶,摇摆不定,长发飞舞,雪白的脸上惊恐,希望交错,把握着方向盘的刘同学表面上玩世不恭,内心却翻江倒海,郎情妾意就在这疯狂飙车中滋生到了高峰。飙车结束后,两个人紧紧拥抱,旁若无人,在她们脚边身后就是熊熊燃烧的火花,火光中相拥的二人,看上去很美。
不知道要怎样以现在的眼光去看待这一部十多年前的电影,才叫公平。对于剧情的发展走向,我实在无法说出更多的溢美之词,但是我却喜欢死了那些让我落泪的镜头。吴倩莲同学抱着大红枕头,靠在刘同学的怀里沉沉睡去,心满意足的样子让人很是不忍,而刘同学则温柔看向怀中的女孩,眼神少有的宁静祥和;吴同学勇敢地挣脱彪形大汉,不顾一切地扑向自己的爱人,终于被推倒在地,棉枕头已经支离破碎,吴同学扑在枕头上嚎啕大哭;刘同学受伤,脸上上伤痕累累,鼻血不停地流,吴美女不顾一切地抚摸他的脸,有泪尽情流,而人拥吻,而后迅速上了机车,能在富家千金那厉害势力所有富家千金的妈妈该有的特点她都具备了的吴妈妈眼皮地下华丽丽逃走,老刘同志的摩托车开得真是不错,赞一个。
刘同学生猛无比地举起了垃圾桶,砸破了婚纱店的玻璃门,其实陷于爱情中的女人多半很不理智,这么有破坏性兼之违法的危险行为,在吴美女乃至一大票花痴女生看来,只能看到的是华丽丽的浪漫。于是穿上婚纱的清纯美女紧紧靠在穿着白西服黑西裤貌似还满清爽的刘帅哥身上,她的脸色柔和而坚定,别说老刘不相信她才17,我也不信啊,那样的坚毅倒像27,呵呵。刘帅哥的鼻血滴到她的白色手套上,表情略微变化,却还是有浅浅的笑意,我喜欢死了这样的场景。
在为吴美女戴上戒指后,刘帅哥准备出发去打打杀杀了,于是他让吴美女祈祷,让上帝保佑他们。于是我们无知的吴美女虔诚地开始祈祷,身后的刘帅哥轻轻推出了摩托,之后发动引擎,他不敢回头。
吴美女绝望地奔跑,刘帅哥应用地砍杀,吴美女跌倒又爬起,刘帅哥被人砍倒了,还是能站起来,继续砍杀,终于终于,刘帅哥再也站不起来了,白色西服上满是鲜血,而吴美女脱掉了高跟鞋,赤脚奔跑,这样的镜头交错,让我看了,却觉得万分难受,明明是一部滥俗到极点的电影,我终于还是华丽丽地落泪了。
记住一个名字--陈木胜,他导演的脉络很清晰,剧情一般不会太复杂,结局一般不会很难猜,悬念一般没啥技术含量的片中,却总是让我落泪。
嗯,我喜欢这样小小的看起来很土的却总是让人难过的电影。华丽丽地喜欢。
4 ) 果然我是悲剧爱好者
记得很早的时候看过这部电影,当年的刘德华好帅。那个年代的香港电影特别流行这种黑社会的小混混打打杀杀的题材。其实这部电影现在来看也是很俗套的。一个小混混和一个单纯的小姑娘相遇相知慢慢彼此相爱的故事,小混混怕连累小姑娘假装讨厌她就是为了让她离开他,后来又在一起了。确实很浪漫。这个电影能称得上经典绝对是因为最后那一段。当吴倩莲一个人穿着婚纱在大街上奔跑着寻找已经死了的男主角时,随着(追梦人)音乐的响起~让微风吹起了你的长发让我追寻你的梦。音乐配上电影画面太感人了。
5 ) 传说中不悔的爱情
闷热的夏天,闷热的傍晚,昏昏然的我打开电视,发现正在播这部久违的电影。已经想不起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准确时间,大概是小学时候某个独自在家的下午吧,最记得的是车场飙车那场景,尖叫着,无畏的疯狂。
十六年前的刘德华,年轻的脸蓬勃饱满,汗湿的黑发,朴素的牛仔装,青春飞扬。十六年前的吴倩莲,眉目里都是少女的清纯,浓黑的弯眉,浓密的黑发,勇气无限。
一点点看下来,发现那么遥远的片子,情节我居然都记得,很清楚地记得。她哭着从车上下来,说“今天我生日,所以来找你”;一起吹蜡烛然后把蛋糕扣在他脸上,这是女孩唯一一次调皮放肆;一个人乘船追到澳门,在漫天棉花里微笑;穿了洁白的婚纱,甩掉鞋子赤脚在街上跑;飞驰的摩托车,抱紧的双臂,不断滴落的鲜血,红红的。
为了什么,女孩会爱上一个在与自己的世界迥然不同的环境里成长的男人?
因为他第一次撒谎,因为他夜不归宿,一起躲在小旅馆的房间,听到隔壁呻吟的女声,羞涩地无处躲藏。背着书包在鱼龙混杂的喧嚣酒吧,捧了一壶自己熬的汤,执着地望着他。疯狂的车场,恐惧地站着抓紧车顶,一次次碰撞,尖叫,从来不曾经历的危险。养尊处优,女佣伺候周到的富家小姐,和他一起擦车,陪三个叼着烟哼着风尘小曲的老女人在破败的小楼里吃饭,甜甜地笑着管一个素昧平生的老先生叫外公,在出站口哭叫着抡起枕头砸向警察,放弃去加拿大留学,跨上一脸伤不断滴着血的他的机车离家。
一张皱皱的字条,“爱你不悔”,简单的四个字,这是她写给他的情书。
爱你不悔。即使你一再地突然消失,抛下我独自,即使你混着纷乱黑暗的江湖社会,每一天都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即使你头也不回地说“别再来了”,拒人千里之外地说“你跟我在一起,我给不了你什么”,投入你怀中,坚定地说——“我不后悔”。
赤着脚在马路上跑啊,流着血也不肯减慢速度地跑啊,爱是前进的力量,爱是活着的方向。
6 ) 天若有情,本无情
印象中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刘德华的电影,从这部影片开始关注并喜欢港片,到后来又喜欢港剧,想想都是从这部电影开始的。
毕竟很早的片子,所以相比于很多大场面,大制作的电影来说,这部影片并没有太过豪华的阵容和精美的场景。本来是黑社会小混混题材的电影,想来也不会有什么精美的场面的,但是这部电影却通过一些小细节,一些很细腻的情感表达,让人看完之后印象深刻。
因为是很久以前的看过的了,但是直到现在都还没回想起来一个很经典的场景---男主带着女主杂碎婚纱店的玻璃,抢了一件婚纱,然后二人在教堂举行了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婚礼。
再此回顾这部影片,依然是感动满满,多少的记忆涌现。一个小混混和富家小姐的故事本来就很难有美好的结局,这个故事虽然很俗套,但是这部电影里面所演绎的还是很让人动容。是天有情让他们遇见,还是无情最终也不能有好的结局。到现在都还记得华仔很酷的骑着那摩托车在小姐保姆的掩护下带着小姐逃出家驰骋的情景。然后他们在教堂举行仪式,然后华仔趁着女主祷告时偷偷离开,去为自己的老大报仇。一直觉得港片混混和富家千金的爱情故事总是有些凄美奢侈的浪漫,我想当看到小混混砸了街边的婚纱店,未心爱的女孩抢一件婚纱,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追着视死如归骑着摩托飞离而去小混混的场面,就是最好的解读阐释了。
当然这部片还是讲了江湖道义,兄弟义气,大哥的惨死,让原本有机会远离是非的华仔走上了不归路,最终为了兄弟和仇人同归于尽。兄弟义气,总是让人有些动容的。
除了影片的内容,另外让人印象深刻的应该就是影片的插曲--天若有情。记得当时看电影的时候这首歌一想起,就让人感到特别的忧伤,歌词真的是充满悲伤,无奈和无尽的念想。旋律也是特别感染人。当年看过电影,由于当时条件有限,后来凭着印象找到这首歌,每当旋律响起,脑海里也会出现电影里的一些影像,这首歌也算是经典的影视插曲了吧。
原谅话也不讲/此刻生命在凝聚/过去你曾寻过某段失去了的声音/落日远去人祈望留住青春的一刹/风雨思念之神梦里总会有唏嘘/如果他朝此生不可与你/哪管生命是无奈/过去也曾尽诉往日心里爱的声音/就像隔世人期望重拾当天的一切/此生短暂转身步过肃刹了的空间/只求望一望 让爱火永远的高烧/青春请你归来 再伴我一会相识总是缘,离叹份不够,天若有情天亦老,来时说情去无情。
后来那个骑摩托,后座坐了一个穿婚纱的女子的桥段,被很多电影一再沿用。
哪有那么负责任的男人,明知道是末日,还跟你携手去闯?
刘德华演的黑帮片总能令人感到阵阵绝望,如《旺角卡门》《龙在江湖》,为了兄弟情义、个人的尊严、自己的爱人情愿慷慨赴死,每每都有傻傻的爱人痴痴的等待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想退出江湖的话也许只有死!而在这种死的睡眠里将会做什么样的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2009-10-4 23:31:06 8/7.3(252) 刘华难得鼻血都流得那么有型
天若有情~~天早塌下来了
当抢劫犯真好,随便抓个白富美做人质就可以成为自己女朋友。当然,最重要的前提是你要长得和刘德华一样帅。
一部在今天上映会被女权骂出家的爱情电影
刘德华是真的帅 喷鼻血都那么帅 最喜欢吴倩莲去澳门阿公家找华仔那场戏 擦掉他嘴角的饭粒 然后哭着喂他饭——谁不爱浪子呢 可浪子不该有爱情的。。。。。看完几天脑子里都还是这个片子!
中国最有性魅力的影史形象,在东南亚掀起了牛仔和摩托风潮,当年满大街的海报。此片一出,人人想嫁刘德华,私奔也行。刘德华留着鼻血骑着摩托载着穿婚纱的吴倩莲,伴着追梦人无奈奔向人生与爱的尽头,可谓华语爱情片最浪漫的镜头。罗大佑的歌也让人难忘: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红尘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当时片场有段趣事。杜琪峰头发稀少不骑摩托,不懂刘德华为啥拿下头盔要捋头发,以为故意耍帅。刘想:嘿,不懂生活啊。就顶着杜的口水真去耍帅了,还上吹风吹头发。结果拿出了生涯最杀的一面,英气和酷劲蓬勃而出,一切都彻底燃烧起来,造就了世界级的荷尔蒙神片,没有平白浪费自己的天才。之后再合作,杜在片场就主动让刘保持发型了。到耍帅和演技都收放自如的暗战,甚至说:有些人就是他妈的帅。
年轻时候的华仔真的帅啊啊,吴倩莲的气质万中无一,这么惨烈的爱还是第一次看到,哭了好几回,唯一不满意的就是这心碎的故事情节,怎么直接就奔着死去了,虽然早已过了情窦初开的年龄,但是不是真爱一眼望去便知,奋不顾身飞蛾扑火爱你不悔!
尽管依然有很多打打杀杀的场面,但这是香港少有的以爱情和情义为核心来推进故事的“黑帮电影”。刘德华的角色还蛮讨好的,特别是悲剧性的结局。吴倩莲就稍显花瓶,这种爱上黑帮帅哥的女孩大多都是有点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幼稚少女。
香港回归以后,从此再也没有所谓的“港片”!它已经失去原有的味道了!!所以我对港片的记忆只停留在80、90年代~
我清楚的记得你敲碎橱窗玻璃,剥下婚纱,穿在她身上
配乐很棒,比昂的几首MV配合的也很棒,吴孟达也很棒,吴倩莲也很棒,完。
香港爱情电影永恒的经典!华仔的狂飙鼻血,不知俘获了多少人的心~~
#大荧幕#整部电影台词都不多,一个很普通的故事,硬是让人心跳。吴倩莲和刘德华在旅馆里坐着,听到楼上的叫床声,外面的霓虹灯光打进来吴倩莲躲进卫生间,刘德华喝着Carlsberg啤酒,笑,把啤酒贴着脸,笑。/ 比完那场很危险的比赛,吴倩莲哭着跑出去,卡车在后面炸成一团火焰,抱着。
浪子还是不要回头了,往前走,前路黄泉。少女的伤会结痂,婚纱会重新随风飘扬,她会成长,明白爱上你只是十七岁那年的一场梦。遗憾才是这场爱情的圆满。
后来那场隔窗取纱戏被人致敬。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啊
即便我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见到你时却总是英姿飒飒。纵使你的眼中总是泪光闪闪,抱着我时却总是笑意盈盈。如果没有结果,就请把身后的爆炸当做无言的承诺。如果没有未来,就请把带血的婚纱看成最后的告白。无论前路重重艰险多少恩与仇,曾经与你深深爱过便已经足够。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多少追梦人。在香港电影的传统故事架构中,浪子是无法回头的,或死于仇杀,或受尽屈辱。正因如此,浪子的爱情都非常凄美动人,如烟花般灿烂而短暂。陈木胜用两场爆炸戏来衬托男女之间的感情迸发,直接而有效。这对苦命鸳鸯之所以能走到一起,皆因他们是同类,在面对出国和赴死的选择时,他们都选择为最亲的人打点好一切,两个责任感极重的人相爱,才会如此决绝,如此义无反顾。华弟载着Jojo飞驰而过,点点鲜血染红洁白的婚纱,轰鸣的引擎声就是这世间最深情的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