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女主刚怀孕的时候就应该和男主先后离开此地
按照这个版本的剧情和人物设定,亚瑟是很爱海斯特,并且也愿意和她生死相随的,最后海斯特提出离开,亚瑟也毫不犹豫地跟她一起走了。
并且这个电影后半部分男女主面临的惨状和困境比原著中更甚,原著中罗杰只是报复亚瑟一个人,只是从精神层面折磨他。这里罗杰为了查出情夫是谁,不惜怂恿教会彻查参加茶话会的妇女,说她们都是女巫,应该绞死,害死了女主的女奴,还要绞死希宾斯夫人,下一步就要绞死海斯特和珠儿,对亚瑟直接是亲自割喉扒头皮。
前半段海斯特刚来到殖民地的时候,是颇受当地各位地方长官的尊敬和欢迎的,安息日,参观学校,吃茶点,生活得非常愉快优雅。男女主之间相识相恋的经过也让人感到甜蜜唯美,这与后半段男女主、珠儿还有西宾斯夫人都要面临死的危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基于此,站在上帝视角、宏观思考了一下,女主应该在刚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就告诉男主,然后两人错开时间,离开这个地方。
女主刚怀孕的时候也很害怕,她以为拼命干活就能流产,所以不打算把这件事告诉男主,想着自己悄悄流产就完了,告诉男主只会徒增他的担心。直到因为呕吐被人发现告发,在教会接受审判的时候,男主才知道。这时候事情已经败露了,加上她不肯停止茶话会,也不肯认错,长官们逼问孩子父亲是谁,说出来就要绞死那个男人,亚瑟处境非常被动。要么女主蹲监狱,要么男主死。
女主刚来到的时候,她是很受人尊重的,虽然人们对她穿着华丽、生活消费不够节俭颇有不满。在她丈夫死讯和遗物传来不久,她就怀孕了。此时她应该离开这里,理由是她孤身一人来到新大陆,就是为了等丈夫团聚,两人在这里安家。现在丈夫已经被印第安人杀死,自己又继续等了几个月,还是不见踪迹。也想找回丈夫的尸体,但是已经被海浪冲走了。她一个人留在此地,孤苦伶仃,再也没有意义,还是带着丈夫的遗物回到故乡,把丈夫安葬了吧。回到英国还能有曾经的亲人朋友。这个说法非常合情合理。并且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妇女,不是当地重要显赫、能带来巨大贡献的人物。走了这样一个人,对当地没有任何损失。加上她行为举指略违反宗教规矩,清除这样一个人对殖民地的秩序还有好处。
女主应该先走,因为她怀孕时间长了会被发现,男主随后走,两人最好间隔几个月,这样才能确保不被怀疑。两人约好在远离该城镇的某个地方汇合,(可以是比较远的荒野里的印第安部落,因为亚瑟一直以来和这群印第安人相处很好,在那里和约翰尼呆了一整个夏天)然后两人一起去另一个遥远的地方,比如后文中的卡罗莱纳,定居生活,生下孩子。这样就不会被当做通奸罪逮捕,也不会被人谩骂,可以作为一家三口正常的生活在一起。
男主离开的理由可以是远在英国的父母病重需要照顾,或家里给安排了婚姻等等。当然最好是故意几次关于工作问题、政建分歧和同行们吵架,这一点开头也有伏笔,在对待与印第安人的问题上,少校认为和平日子快到头了,不久要爆发战争,而亚瑟却想建立与印第安人的桥梁,和平相处。几次争执之后,亚瑟一气之下辞职离开。这样别人都会认为他是因为工作不顺心,政建分歧,无法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而离开,而不是因为私人原因。亚瑟在殖民地一直深受爱戴,工作认真,没有任何作风问题,他离开,总督只会感到遗憾,丧失了这么一个人才,也不会怀疑他是不是因为犯了通奸罪而私奔。
至于一年之后罗杰回来,他就算打听海斯特的下落,也只能打听到海斯特以为他已死,带着他的遗物返回英国。他对海斯特感情也不是很深,何况这一路已是死里逃生,不愿意再折腾,不会再返回英国再去找她,在当地安稳的定居下来就完了。就算他返回英国,也找不到她,因为海斯特对当地的人说回英国只是个幌子,她不会真的回到原居住地,当时交通困难,殖民地也不会派人专程送她、监视她回到哪里去,因为这时候她还没被人们知道犯通奸罪。并且他对海斯特也不会有恨意。原著中是因为他刚来到就看到自己的妻子已经生下了孩子,还被当作全镇的谩骂对象,站在绞刑台上,感到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而这样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妻子出轨的事,只知道她以为自己死亡而离开了此地,会有遗憾,但不会有恨。
弹幕中几次提到私奔。罗杰回来之后,海斯特建议亚瑟走,亚瑟为了照顾他们母女不愿意走。此时海斯特已经走不了了,因为他是全镇人民重点关注的对象,再逃跑就是逃犯。并且罗杰明确表示会监控他们的行为,逃跑也会追回来。
第二次是在森林里,亚瑟建议海斯特母女躲起来,躲避罗杰的报复追杀。海斯特却为了救希宾斯夫人不愿意离开。因为希宾斯夫人为她接生,并且被当成女巫要判刑,也是因为她和亚瑟的事情。这时候如果她们再走,就要牵扯其他无辜的人。
无论原著还是电影,女主最后都离开了,可见她对这里没有什么留恋,唯一留恋的是亚瑟。如果她能在刚怀孕的时候就离开,亚瑟士也随后离开,这个悲剧也不会发生了。
这句话听得我都酥了。。女主应该告诉他啊!他又不会告密,告密岂不是自己害自己嘛。他肯定会帮你瞒着,一起想办法解决啊!
在这部电影里面女主可是能背诵《药经》的人,居然不会正确避孕和流产。这是在讽刺书本知识和实践脱节吗?
2 ) 只说演员
Gary是我看《红字》的唯一原因。
忘了哪个大导演说了,导演死在影片上,演员死在角色上。而gary总是那种,能死在角色上的演员。看到的是,坏警察,吸血鬼,甚至是sid,而不是Gary Oldman
电影《红字》的结局是对原著一次大胆的改革。让那个懦弱的躲在坚毅女人身后的男人摆脱了原著给我的不良感觉。
我必须说,露点露的有些浪费,就像章子仪那个裸替,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而且,两个人丝毫没有什么化学反应。但是,并不妨碍gary眼神中的深情。
Demi Moore的眼睛很漂亮,给我一种结霜的葡萄的感觉,可是,嘴型过于刚毅,脸型也是,身材总给我一种壮壮的感觉。Hester应该是那种外型柔弱,内心刚强的女人。可是,Demi Moore却是那种外形和内心都很strong的。
影片刚开始时,表现出Hester的与众不同,比如独立。倒是很到位。同样,露点,毫无意义。不知道导演安的什么心,但是,《红字》几乎是Demi Moore一个人的电影,所以,她在影片中强大的有些让人害怕。无论是面对宗教、面对丈夫、还是面对情人,都过于强势。
最后,不知道为什么要找一个形象如此,如此@#$%^&*的人来演Hester的丈夫。处理的有些妖魔化了。莫名其妙。
gary承认在1995年和Demi Moore一起主演《The Scarlet Letter》时他曾醉得厉害。“我知道我在那部电影里,因为我看见了,”他说,“但是关于如何拍摄的,我真是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这是最令我惊讶的,一丁点儿印象没有,却能那么精准的表现出,深情和压抑。让我怎么能不爱他!
3 ) 红字电影和小说对比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里要和小说进行比较的,是1995年黛米摩尔主演的电影版本。
同样是《红字》,故事框架似乎差不多,但是就像我以前提到的《活着》的电影和小说一样,《红字》的电影表现的是现代得多的东西。不仅如此,为了影片的票房考虑,电影中还增加了许多商业元素。借用我同学的话来说,就是以为买错碟了;简直面目全非……小说原著的文笔流畅,但是由于作者的时代局限性,也就是其个人对于未来发展的迷茫,所以看起来十分压抑。电影就要酣畅许多。明显的一点就是,影片中的牧师,比我想象中要狂野许多,看开头的时候,我还以为这是一个“红字”和“皮袜子”的混合体呢。
从表现出来的思想上看,原著主要讨论的是人的罪,即人皆有罪。而通过赎罪和将罪行袒露出来,可以使灵魂得到升华。这和作者本身是清教徒身份以及对家族以前犯下的罪过产生的宿命感分不开的。而且,作者虽然觉得当时对人思想的禁锢是不对的,但是,他对变革也抱有怀疑态度。但是电影就不一样了。时代向前推进了不是一点半点,现在思想解放已被公认,所以在影片中,海斯特的言行就更加坚定。霍桑只是向未来窥探,而导演却是回望,自然占了很大便宜。因此,再在电影中单纯的表现人皆有罪的思想便会显得不合时宜甚至怪异晦涩了。是以海斯特的丈夫的戏份被明显减少了。那么用什么来填补思想的空白呢?电影中表现海斯特和牧师间的爱情的戏份增加了,印第安人的戏份也明显增加了。特别是后者,甚至带来了影片结尾的大规模战斗场面,也许导演想为沉闷的全局制造一个高潮吧。恐怕用心白费了,因为后来强安上去的大团圆结尾实在突兀。
小说中海斯特是迷茫的,她为了爱人而拒绝说出情夫的名字,又因为愧疚和恐惧发誓不向他人透露自己丈夫的身份。电影中海斯特是坚定的,从不认为自己有罪,也完全站在爱人的一边。在影片中她去警告了牧师约瑟,而影片刚开始海斯特乘马车去找房子的时候,镇上的人都在看她,说明到镇上的人不多,每个新人都很受关注,约瑟不可能不知道海斯特的丈夫的身份。事实上,从后面的情节中可以知道,他知道的。海斯特的不同表现表明,霍桑对爱情和教义本身就存在迷茫,他既肯定两人之间的爱是伟大的,是上天的赐予,又认定通奸是罪。电影导演明显是将“爱情”这种人性需求放至第一位。他在为两个人的行为辩护。
电影对“女巫案”的映射部分还是保留的很好,也算是忠于原著了。但是小说中描写红字被海斯特装饰的异常美丽在电影中几乎没表现出来,更别提原著结尾海斯特是又回到这里,自愿带上红字,度过余生;而海斯特因为善良能干逐渐被众人接受也丝毫没有提及,这恐怕是因为要为引出影片结尾的战斗而不得不舍弃了吧。基于以上两点,我认为,电影在表现海斯特的坚韧善良方面比原著差远了。商业和思想似乎从来都是跷跷板的两端,我个人认为本片在这两端的平衡上处理的不好。
影片中还有一个意象分担了红字的重量,那就是一只红色的小鸟。红色的小鸟出现过两次,后来在女奴的描述中又出现过一次。都是在影片的前半部分。第一次是在海斯特劳作时,小红鸟引她看到了牧师裸泳的情景。这无疑是给海斯特心湖投下了一块巨石。按现在的话说,大概是:哎呀妈呀,太震撼了!第二次则是海斯特终于和牧师在一起的时候,小红鸟飞进了海斯特的房子里,女奴看着红鸟忘情地沐浴。第一次海斯特想捕捉红鸟却终没有抓到,第二次红鸟自动飞到她的房间里但最终又飞走。红鸟可以说既是海斯特的媒人又是她和牧师间幸福爱情本身的象征。又因为它是鸟,也象征着海斯特甚至可以说众多妇女的精神解放。说道它的人性解放含义,它在影片中还间接地出现了一次,即海斯特的女奴被骗去审问时,女奴表达出来的。对于这个我将其理解为,人性一旦尝到了解放的滋味,就会给人深刻的影响,再想将其束缚起来,是很难的。个人不太赞成小红鸟的出现,首先,它抢了红字“A”的戏;其次,它的出现有始无终,在影片大团圆结局中也没露个脸,反倒使人觉得它指代不明。
http://xmxxm.blogcn.com/index.shtml 4 ) 一个女性的坚韧和伟大
这个片看第一遍的时候,我感动得一塌糊涂。今天又翻出来看了一遍,废言几句。
一个女人得坚韧和伟大,是第一次看完以后的总结。她坐船三个月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独自开始新的生活,买地、安家、雇人、耕种,本身就不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会承担的责任。更何况还要面对新环境中人群的挑战和压力:人们异样的眼光、邪恶牧师的骚扰。
正如邻居希莉所言,她的丈夫虽然娶了她的人但是却得不到她的心。一个年轻漂亮、聪明勇敢而又博览群书、思想独立的女人,内心很难被真正虏获。同样地对于丁亚涩,一个年轻英俊、对上帝虔诚的牧师而言,势必要把他的一生献给钟爱的事业了。可是他们偏偏相遇了。我很喜欢这一段,应该是全剧中最美好的部分。别说两个年轻漂亮强壮有力的身体对彼此的吸引(连我也被惊羡了,看来不管男女我都是很好色的),也是精神的契合让他们走到一起。他们眼神接触时留下刹那间的空白,继而又惊惶失措地逃避。Gery Oldman在Moore的纯净坦诚的笑容中不能自拔,害羞而无助,却是满眼的柔情。
短暂的温情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显得多么无助而卑微。她丈夫的噩耗,怀孕,受审判被关押,在狱中诞下一女。坚韧的女人在里面哭泣,痛苦的男人在雨中流血以减轻内心的伤痛。社会的伤疤用一个“红字”贴在女人的身上,人心的侮辱作为惩戒--这是最残酷的刑罚。女人丈夫的归来加重了气氛的阴险。疯狂的报复以最阴暗的方式部署,人性的脆弱在那时显露无遗。接下里就是一连串的杀戮,直到最后他们都站在绞刑台上……
我始终看到一张坚毅而伟大的脸,正义的控诉,坚贞的情操。她从来没有卑微的时候,虽然她也感到痛苦和无奈。而相比于女人的坦荡和神圣,那个和神在一起的男人却背负着女人的保护和罪恶的圣明,痛苦地苟延,让所谓的道德扭曲善良的心灵。直到面对死亡,他才大声喊出:"I love this woman. I am the father of her child. And in god sight, I am her husband!" 天啊,他终于释放了自己。看到这里会不会有人泪流满面?
我想是不会再看第三遍了。演员表达得很到位,凄美的故事结合复杂的社会时代背景,情节布置得很从容。大概因为小说本身也不错吧。不会去看小说了。
5 ) 我坚信人类会因为文明而永恒。
“我很敬重和爱这个孩子的父亲,而我不可能也不能说出任何给他带来伤害的话。”
向这样的女人致敬。
所有的宗教禁忌都是人们凭空想象出来的,有宗教信仰不代表就有崇高信仰,有一时的信仰不代表能坚守一生。真正的崇高信仰是严于律己、宽于律人。
所有的信仰之争、主义之争都是权力之争和利益之争。只有为人类和广大人民的终极幸福而追求的才是值得称道的。
人类从最初原始社会的夭折、饥饿、寒冷、病痛、乱伦到现代社会的长寿、美食、温暖、舒适、爱情,每经历过一次王朝的更替和帝国的消逝和民众的觉醒、民主和独立,人类的文明都在螺旋式的上升。
我坚信人类会因为文明而永恒。
6 ) 名著名编
早就有人说过,文字和电影是不同的表达方式。表达方式的不同也让内容发生了变化,有些时候,这种变化甚至发生在本质精神上和核心人物的性格上。
我觉得,一个好的电影改编。首先的要求这个导演驾驭大场面的能力。像名著,多数时候是波澜壮阔的篇章,错综复杂的情节和性格深沉的人物组成的。如果没有驾驭能力,就要顾此失彼。再者,他还要有很好的把握影像表达的素质。不过,最最重要的,是这个改编者的思想深度,也就说他可以和原作者达到什么样的精神沟通。
回过头来说《红字》。
如果不是因为我看了书,我觉得我实际上没有那么多的耐心看一部离自己很远,很多地方看不明白的一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阴沉电影。不过,说实话,现在的节奏这么快,人们追求的是速食的快乐。我能在上下班的地铁上阅读完这本书也是一件奇迹。就我本人来说,基本上是没享受到什么阅读的快乐。不过,名著的魅力并不是用你看了这本书能获得多少快乐的来体现的。
虽说我更喜欢电影,但是也不得不承认,电影和书基本上是南辕北辙了。
在小说中,海斯特白兰是在宗教和环境的压抑下生存不得不伪装起坚强来反击的,电影中的这个女人,从头到尾都很强。那种强,不但体现在体魄上还有精神上,甚至可以说,有很多女权意识的萌动在里面。在电影的最后,海斯特问:我为什么要留在这?为他们所接受,为他们所驯服?然后,这个女人毅然决然的要离开。事实上,根据我的理解,既然小说发生的背景是一个受压抑的阴暗年代,那么,那个时候的女人是根本不可能说走就走的。电影增加了海斯特独立意识觉醒的光辉,这是原作者内心隐隐的想要表达却囿于时代和思想的局限没有表达出来的。于是,海斯特的形象固然光辉了,可是却有些不现实。那种年代,如果女人生出了这种思想,我想,只有被钉在耻辱架上问吊的唯一结局。
电影给了黛米摩尔太多戏,让我觉得这就是一部女人的励志史诗。小说中的海斯特从始至终就认为自己是罪恶的,但是电影中她昂起了高傲的头,从没承认过自己的爱情是罪恶。
我更喜欢电影,是因为故事发生的年代太久远,故事发生的背景我不甚了解。我更愿意接受电影中有几个具有同情心的妇女在帮助海斯特,更愿意接受在海斯特受训的时候牧师走上前去,还有,最后,在海斯特生死攸关的时刻,他站出来说,我爱这个女子,我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在神的眼中我是这孩子的父亲。这其实已经颠覆了原著中丁梅斯代尔的全部人格。在原著中,他虚弱,他懦弱,他伪善,他冷酷甚至残忍。明明敢爱为何不敢承担责任?圣坛的光辉吸引着他使他不能放弃自己高洁的名声。说起他在肉里陷刻红字和鞭挞自己,与其说这是他对爱情的忏悔不如说这个宗教的腐朽毒液侵蚀后的必然结果。他对海斯特毫无怜悯,反而认为他们是或许诱惑堕落的一对,这一切都有悖他自认为圣洁的内心。这才是他痛苦的根源。
那些泯灭人性的清教教条,是霍桑想要控诉的,但最终他含而不露。也许是没勇气也许是自己也没有看到自己内心这种诉求。因为人性的纠结和深厚历史的纵贯,这部小说得以名垂青史。
或者可以说,电影改编不成功,因为内涵和精髓有些离题甚远。不过,我倒认为这更符合现在的人欣赏的视角。电影的最后,牧师和白兰以及珠儿一家三口走了,这是一个很美好的结局。总而言之,人们希望通过电影得到的,是美好的享受和期盼,而原著的精髓就是一个十足的悲剧。
推崇电影。可是,想要领略名著的魅力还是去看原著。
为了Gary Oldman,给四星吧。
看在奥德曼的分上,给三颗半星吧。我极其不满罗兰·约菲对结局的改编。戴米·摩尔越来越强势,也越来越失去美感。
Freedom
一个女人得坚韧和伟大,很赞同!
黛米摩尔好漂亮对人物的理解偏离了原著,但是我更喜欢电影里的理解和表达,更人性化
老片子,很经典,两个相爱的人迫于世俗的陈规和眼光而努力付出自己保护对方,现在虽说自由恋爱,但也少不了被一些东西禁锢,爱情与世俗道德、伦理观念该如何权衡,值得思考
其实改变并不甚好,但是对早年美国田园风光的还原,意境还是在~黛米摩尔的表演,除了表情倔强,别无可赞,尤其像个生硬的荡妇。这个女子,纵然出轨,也让人觉得她是坚贞的~
那些自诩虔诚正义和高尚的蠢货bastards,在把象征耻辱的A字挂在她的胸口上时,也把她那“见不得人的不光彩的”爱人的名字别了上去,Adultery?No,it's Arthur。
噢噢噢噢,老头子那个是、时候超美艳的好正啊!!!!
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看时,泪眼滂沱的情景。收包 2015年2月5日
3.5。拖太长了。历尽千辛万苦终成眷属却活了不到十年,这是什么命,忒苦逼了吧。。第一次觉得Gary Oldman还是挺有魅力的。ps恶心的国配,我是怎么看下来的。
6/10。原著对性爱的隐晦赋予编导巨大想象空间,自然界的象征手法洋溢浪漫之美:红鸟吸引女主目睹牧师裸泳,林中幽会摘下红字听牧师劝诫,女儿制作桦木小船搭载蜗牛,森林代表女性的活力源泉而压抑的荒原正如女主处境,丈夫用毛巾使劲擦脸戏直接展现原文的心理恐惧,土著与殖民的冲突串联情节成为高潮。
看一半看不下去了实在不想再见到Gary和DemiMoore 之间有什么发展........
裸泳啊出浴啊深情对视啊什么的,导演真是各种给力。对于我这种GO大叔和黛咪小姐的死忠来说,这电影完全是福利,更别提连打酱油的男二都是Tom Hagen了。GO叔年轻时真是各种狂野各种帅,黛咪小姐则是又坚强又美。完全不一样的红字
绝对少儿不宜,我觉得可以归入NC-17。与同学们观影于老师家。囧!
不愧是名著
其实男女主角并不是我眼中的帅哥美女,但是看了一会儿便觉魅力难当,再次说明人格魅力是最致命的。没有看过其它版本,所以不知道为什么恶评如此。我只觉得当GaryOldman在林中搂住DemiMoore,大声说我爱你,我永远爱你,上帝在上,我将尽我所有力气保护我爱的人时,我有被感动到。
在神的眼里什么是罪呢
“谁又能知道,在上帝眼里到底什么是罪恶呢?”我们当然知道不是吗?~无论在网上还是现实我都一直在强调:天下的道理就那么一点点,做人最关键最重要的东西就那么一点点,一个人不管什么出身什么生活经历,只要ta活到一定岁数没有不懂的,这世上没有几个真正的傻瓜和混蛋,只有装傻充愣和成心犯浑的。所以西方人讶异于中国人普遍不信教并问“你们以什么为道德依据”时一位中国人只回答了他两个字——“常识”。可以理解那个做丈夫的心情,但之后他采取的种种卑劣手段只能让人联想到因刻入骨髓的自卑而只能靠造谣生事指鹿为马阳奉阴违掩耳盗铃皇帝新装还贼喊捉贼倒打一耙活着的键盘侠,真的不值得同情更不值得原谅。唯有手刃情敌和发现杀“错”了之后马上自杀的血性才是那些整日只敢在网上上窜下跳现实中蠢坏兼修见光死的低等生物无论如何也比不了的~
看过电影年代真的很久远了,几乎忘了加里·奥德曼这个曾经在《这个杀手不太冷》的变态的警察,还有敏感的贝多芬《不朽真情》永远的爱人(台)和《至暗时刻》的英国首相以及《锅匠,裁缝,士兵,间谍》那个老谋深算的特务头子……电影描绘了男女在荒蛮时代追求自由的愛,而在所谓清规戒律下压抑着人性和激情的碰触。她与牧师的热恋始于还是有夫之妇时,牧师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没有告诉我妳是结婚了,而她也不假思索地反驳道:你也没说你是一个牧师。如果丈夫死了,他们也需要等服丧以后以及必须证明她丈夫死了才可以改嫁;而此时,她则面临的是通姦罪,面对怀孕的传言,她甘冒风险,面对道德审判,她只字不提愛人的名字,宁可被判刑;在她屈辱的被逼戴上象征淫乱的红色A字时,她那传言中被印第安人杀死的丈夫被放了回来。电影里她不屈不挠的争取到愛的权